关于开展2018年和2019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浏览次数:419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研究生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331号)文件精神, 现将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期末绩效评价和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期末绩效评价

  (一)总体要求。根据整合社会优质资源,积极探索人才培养供需互动新机制,着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的建设目标,期末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单位自评、省教育厅会评相结合方式进行。督促和引导各研究 生培养单位对照建设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凝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总结基地内涵建设阶段性成果,梳理建设经费投入情况,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成效,充分彰显引领与示范作用,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提供经验和支撑。

  (二)评价范围。2018年立项建设的45个浙江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2019年立项建设的32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详见附件1)。

  (三)评价程序。期末绩效评价工作分专业单位自评和省教育厅会评。

     1.单位自评。各基地对建设成果进行总结,认真填报《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总结验收考评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各基地所属学院(专业)自行邀请不少于5 位专家(应包含省学科评议组成员或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及2 位企业行业专家,本单位专家回避)开展基地建设绩效评价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形成各单位自评报告和自评结果后报省教育厅。

     2.省级评价。根据各基地自评和单位审核情况,省教育厅委托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邀请专家对各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并结合专家审核意见,选择部分基地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基地的名单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现场考察结果将作为自评及专家审核结果的补充。

     3.结果认定。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得分85 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70—85分的为良好;得分60—70 分为合格;得分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同时,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十四五相关研究生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立项建设的参考因素。

  (四)提交材料。

     1.《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总结验收考评表》(见附件2,需双面打印),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

     2.《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打分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

     3.《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验收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4.进站导师、校外导师和研究生花名册、实践教学培养方案等研究生培养和就业情况等佐证材料(电子版);

     5.基地与合作单位合作的代表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批文(电子版);

     6.基地与合作单位合作科研取得的专利、技术标准、科研获奖证书、论文、教学案例获奖证书、实践成果获奖证书等代表性培养成果等佐证材料(电子版);

     7.基地建设计划、相关管理制度及支持配套政策文件等佐证材料(电子版);

     8.其他证明基地建设成效的有关材料(电子版)。

二、2020 年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验收

  (一)总体要求。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坚持质量至上,按照立项申报、建设实施、审核认定基本程序,强化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和监控;坚持共建共享,支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开发和积极应用优质课程,鼓励跨单位联合研发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稳步推动课程共享和学分互认。

  (二)验收范围。2020 年立项建设的优秀研究生课程(见附件5)。

  (三)验收方式。委托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设课程的课程视频录制质量、学习效果、总结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判断后提出验收意见。验收通过的课程认定为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对验收未通过的和目前自评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的课程,给予延长一年建设期,届时仍未达到验收条件或验收未通过的,将取消其认定为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的资格。

  (四)提交材料。

     1.《浙江省立项建设优秀研究生课程验收总结表》(见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2.《浙江省申请验收优秀研究生课程汇总表》(见附件7),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3.线上线下相结合类型课程可补充提交课程开课情况的说明,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2 1 12日前将上述2018年、2019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期末绩效评价材料和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验收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其中,电子版材料请以“XX学院-XX负责人名称-材料名称方式命名后发送至邮箱:yjsypyb@zjgsu.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综合楼1039室。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阿南,电话:28877242

 

附件:1.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2.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总结验收考评表

3.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打分表

4.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验收汇总表

5.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名单

6.浙江省立项建设优秀研究生课程验收总结表

7.浙江省申请验收优秀研究生课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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