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26﹞4号)和《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6﹞8号),现开展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推荐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教学案例课程应是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符合案例教学规范和要求、具有推广使用价值。
(一)申请认定的案例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体现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理念。案例主题明确、亮点突出、导向正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案例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三)案例素材新颖,具有典型性、引领性和示范性,且来源于教学管理、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相关数据等信息真实、可靠、具体。
(四)申请认定的案例应当是原创案例,案例知识产权清晰,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并出具《作者授权书》。
(五)案例撰写内容与格式须符合相关教指委的要求,如相关教指委没有具体要求,可参照附件参考格式执行。
二、认定程序及应交材料
(一)个人申报程序。申请人撰写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作者授权书、汇总表向所在学院提交认定申请。
申请认定案例,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认定案例,每人不超过2项。
直接认定案例,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不限额。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即2023年1月1日以后)的案例素材,且第一作者需为我校在职教师。
(二)学院推荐。申请认定的案例由各学院排序后填写推荐汇总表向研究生院推荐,所有电子材料制成一个压缩包,于2026年6月12日前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yjsypybxm@mail.zjgsu.edu.cn(注明2026年优秀教学案例+学院名称)。纸质材料报送至综合楼1039室。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应交材料
1.纸质材料
(1)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一式一份;
(2)作者授权书。签名需案例所有作者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格式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
(3)申请直接认定案例,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交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一式一份;
(4)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直接认定/申请认定),表中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请参照汇总表内附表准确填写;作者请填写案例全部作者姓名。汇总表需分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格式详见附件3、4,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1)《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直接认定/申请认定)》Excel版本;《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签字后的《作者授权书》、入库证明或获奖证书(直接认定案例提供)PDF版本。
(2)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
汇总表(直接认定/申请认定)_学院名称;
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作者授权书/获奖证明:案例编号_01/02(申请认定为01,直接认定为02)_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作者授权书/获奖证明,例:jxanl-zjrd-2026-10353zhangsan_01/02_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作者授权书/获奖证明;
(四)学校认定与推荐。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一批校级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公示后学校将择优推荐51项参与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将对推荐案例进行审查认定、专家评价(申请认定案例分为A类(排名前25%)、B类(排名在26%-50%)、C类(排名在50%后),B、C类及直接认定案例不进入学会案例入库。)后公布认定结果。
三、相关说明
(一)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作为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和考核、优秀研究生课程认定的重要参考。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的知识产权归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学会会员单位可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中无偿使用案例,但不得用于营利性活动。
(三)鼓励各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完成过程中,积极参加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或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的案例申报工作。
(四)推荐参评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的项目将直接认定为浙江工商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并按相关文件予以计分奖励。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28877242
附件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申请认定).xlsx
附件4: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直接认定).xlsx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