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申报要求

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围绕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示范性,在加强一流学科、一流课程、一流导师和一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突出科学性,要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学位点建设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高层次拨尖创新人才培养上有突破;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改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在切实服务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明显实效。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分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和工程教育专项两类。

1.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可自由选题,也可参考“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附件1)

2.工程教育专项教学改革项目应突出强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突出高水平学科、高能级平台和高精尖行业企业协同培养高素质工程人才;项目合作方应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共同构建平台、共同编写教材、共同实施培养、共同开展评价,通过项目建设,提升教师和研究生的工程意识、工程思维和设计能力、创新能力;鼓励支持高校与省部级以上高能级科创平台,省级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和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得同时申报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2.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本研合计

3.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同等条件下,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其中,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领衔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着眼于校级层面的教学改革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数量

常规教学改革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立项,我校可推荐拟立项数为24项,其中专项给予省登峰学科2项、省优势特色学科各1项。

工程教育专项项目采用“限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立项我校限额申报立项数为2项(工科类专硕点)。

三、立项与管理

     (一)认定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按各申报类别排序后择优推荐上报至研究生院。

2.学校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3.公示推荐。研究生院根据评审结果公示,经公示、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送至浙江省教育厅。项目获得立项后,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二)项目管理

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报省教育厅审核。验收成果原则上应依托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教改论文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2篇教改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标注“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结题,申请延期结题最多不超过1次。对已延期且仍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则按省教育厅要求做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学改革类项目。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

3.以上材料电子PDF版,命名格式为:姓名+研究生教学改革常规项目/工程教育专项申报书。

(二)请各学院做好初步审核推荐,并于12月5日(周四)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综合楼1039,电子版发送至yjsypybxm@mail.zjgsu.edu.cn,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郑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28877242

附件1:“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docx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项目申报书.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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