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学校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浏览次数:624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学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有力推动党建与事业融合发展,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和学校党委《关于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浙商大党〔2018〕35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全校范围内培育创建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3左右、样板支部20左右、研究生党员标兵10名左右“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0个左右

(二)推荐名额。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可推荐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教师)、样板支部(学生)、研究生党员标兵、“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各1个(名),其中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党委和机关党委可推荐样板支部(教师)不超过2个。已入选全国、全省和校级党建“双创”项目的党组织和研究生党员不再申报。

(三)建设周期。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研究生党员标兵、“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建设周期为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

)建设任务。最终入选的党组织和研究生党员标兵要参照教育部印发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创建标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研究生样板党支部”要重点围绕严格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丰富主题实践活动、增强服务重大项目能力等出成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要重点围绕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党建与事业融合发展等出成果;“研究生党员标兵”要重点围绕当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者、科技报国主力军、服务社会带头人、青年学生领头雁等出成果。入选的各级党组织要形成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二、培育创建条件

(一)党建工作标杆院系。要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学院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5年,且在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委会和党政联席议事规则,学院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5年来,学院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校企地党建共同体案例等),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学院多名师生获评地市、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学院承担地市、厅局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学院党建文化氛围浓厚,与学科专业建设、环境布置等很好融合

4.近3年来,学院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附件1所列要求。

(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研究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校企地党建共同体案例、“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等),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地市、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含)以上奖学金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附件1)或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创建标准(附件2所列要求。

)研究生党员标兵。参加创建的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含已经推免至本校继续深造的大四学生、硕博连读学生),且在未来2年内仍在校学习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近3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有“影响力”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省级(含)以上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创建标准(附件2所列要求。

(四)“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参加创建的工作室,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依托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

2.“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所在党支部或工作室负责人近3年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表彰奖励(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等);近3年曾承担校级(含)以上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过相关文章。

3.“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负责人近3年曾获得校级(含)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至少作为项目组排序前3成员);负责人直接参与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双一流”重点项目建设或教学改革项目建设。

4.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附件3有关要求

三、组织实施

(一)学院申报。各二级党组织对照培育创建条件(附件1-3,积极组织申报,按照类别分别填写申报书或推荐表(附件4-6各二级党组织要强化审核把关,须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尤其是申报条件和荣誉成果,202458日前将申报书、推荐表报送至组织部1015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zjgsu.edu.cn

(二)遴选确定学校将适时召开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推进会,组织专家对“双创”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报学校党委审定确定入选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研究生党员标兵“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培育、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申报和推荐结果将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支持指导。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大培育创建力度,结合实际情况,为创建对象提供必要的经费、条件、资源等支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取得建设成效。

(三)加强总结推广。各二级党组织和创建对象要按照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建设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联系人:徐宝见、陈炯奇,联系电话:28877790、28877238。

 

 

附件1.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

附件2.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创建标准

附件3.“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附件4.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附件5.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

附件6.“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4422


附件1: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docx

附件2: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创建标准.docx

附件3:“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docx

附件4: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docx

附件5: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docx

附件6:“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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