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72号),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和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拟对以下30项项目进行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4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反映,电话:28877242,邮箱:yjsypybxm@mail.zjgsu.edu.cn。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情况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电话:28877063,邮箱:zjgsujw@126.com。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2023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立项拟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