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商大研[2018]195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管理办法》精神和2021年5月13日学校发布的《关于启动2021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经个人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分委员会推荐、校外同行专家评议、2021年9月14日校学位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现将拟新增博士生导师名单公示,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于9月21日16:00之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反映,联系电话:28877241。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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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商大研[2018]195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管理办法》精神和2021年5月13日学校发布的《关于启动2021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经个人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分委员会推荐、校外同行专家评议、2021年9月14日校学位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现将拟新增博士生导师名单公示,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于9月21日16:00之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反映,联系电话:28877241。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