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浙商大研〔2019〕155号),经本人申请,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分委员会)推荐,校研究生院审核,2019年10月22日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并经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拟聘任王志芳等8人为我校相关专业的博士生校外合作导师,拟聘任向永胜等20人为我校相关专业的硕士生校外合作导师,拟聘任包华等59人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现将拟聘任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30日。若有异议,联系电话:28877241。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