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教育工作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司了《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研究生院起草了《浙江工商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见附件1),现面向研究生教育工作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和在校研究生征求意见。
若对办法有修改意见,请于2019年4月12日14:00前根据反馈表(见附件2)将意见发送至jiongqi@163.com。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对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的反馈意见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