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浏览次数:11166


                     关于开展201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8]61号)要求,现就将开展201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支持在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且距毕业时间不少于1年;研究生导师应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加强对研究生的指导,督促研究生按时按计划推进项目研究工作,并于毕业前办理项目结题;

三、项目主要资助在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四、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学院应鼓励在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围绕地方和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申报项目;制定符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科研活动实际的评审要求,限额推荐上报(每个学院1个);

五、申报项目应于9月17日下午4:00前由学院上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申请书2份)至研究生院培养办1039,经公示后,申报项目要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ky.zjedu.gov.cn/)完成网上申报。各立项项目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 薛薇薇  28877243   黄宁宁   28877246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8年9月6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2: 工程硕士专业名单

 

工程硕士领域名称

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信息与电子学院

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工程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物流工程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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