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商大研[2013]274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和上岗条件的规定的通知》精神,经本人申请,学院分委员会推荐增列下列教师(见附件)为我校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申报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19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9月19日 16:00 前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电话:28877240。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2日
根据浙商大研[2013]274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和上岗条件的规定的通知》精神,经本人申请,学院分委员会推荐增列下列教师(见附件)为我校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申报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19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9月19日 16:00 前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电话:28877240。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