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生培养学院: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浙江省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科协办发〔2026〕13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本计划支持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培育期为2年。原则上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对距离毕业时间不满两年的博士生,如立志长期从事国内科研工作,在承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按入选后培育期为2年计算)完成规定培育内容的基础上,可申请参加。
二、推荐名额
本次开展的是浙江省科协负责统筹的省内组织推荐,根据名额分配,我校拟推荐2名博士研究生。请各博士点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关注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深海、深空、深地等战略领域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立志长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博士生。每个博士点学院限推荐1-2名候选人。
三、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原则上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2026年8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
(三)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学科专业为理学、工学、交叉学科等。
(五)聚焦国家重大战略,瞄准关键核心技术、战略前沿、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六)在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如国家奖学金等);
2.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七)曾入选本计划的博士生不得重复申请。
四、推荐程序
根据浙江省科协推荐工作方案要求,推荐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宣传动员与申报:2026年8月10日开始,各学院广泛宣传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开展申报,申报者填写附件1《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
(二)学院初评:2026年8月18日前,各学院指导博士生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特别是“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自述”相关内容,并对申报人申报信息开展形式审查,重点核查个人承诺、导师意见,以及申报人所获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毕业论文等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将规定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审:2026年9月8日前,学校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人材料进行学术审核,并对申报人进行内部考察,通过学校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进行内部公示,严把推荐人选的能力关、道德关、学风关和品行关。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坚持优中选优,重点关注关键核心技术、战略前沿领域、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立志长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博士生。
2.严把程序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开展推荐工作。
3.除省级科协推荐渠道外,“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还有自荐渠道。2026年,全国学会推荐名额较往年实现倍增,建议各学院积极作为,同步发动优秀博士生主动联系全国学会申报,力争推荐成效最大化。各学院应提醒博士生:省级科协、全国学会两种渠道中,候选人仅可选择其中一个渠道申报。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8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1.《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见附件1);
2.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含导师意见、推荐意见等);
3.学院初评及排序情况说明。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JGSUYGB1040@163.com。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28877043。
研究生工作部
科学技术部
2026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