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6〕2号),现开展2026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根据要求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报送本单位自2025年3月以来的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补报各单位在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交存工作中,从其平台中下载导出的“已授位备案学生信息”内所列、且此前尚未报送的博硕导师名单;
3.报送同时具有学科交叉研究经验与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博硕导师,及其交叉关联学科信息;
4.报送行业企业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所属行业企业专家);
5.报送具有指导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博士研究生经历的专家、具有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学习经历的专家;
6.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个人信息;
7.清退存在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等不良问题的专家。
各学院报送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积极主动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单位聘任的兼职及行业企业导师),原则上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在职或在岗博硕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二、报送要求和填写说明
1.各学院2025年在库的《专家信息明细》和《行业导师清单》将通过邮箱单独发送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本次填报可在2025年《专家信息明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核实、完善专家信息,并参照《行业导师清单》,补充行业企业专家信息,此两项内容包含大量个人信息,请各学院务必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专家信息泄露;
2.本次报送须补报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交存工作中未报送的博硕导师信息,该类导师信息已在发给各学院的《专家信息明细》中用红色标注,包含姓名、学科代码及名称、邮箱等内容,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并按要求完善未填信息;
3.专家的各项信息应严格按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或《专家信息明细》表头的要求和示例及所附数据字典模式,逐项填写、完善,其中表头字段背景色中的黄色为必填项、橙色为条件必填项、灰色为选填项。请勿修改或删除表头,否则信息无法录入系统;
4.如有专家退库,可用删除线标注,并在备注中写明原因(退休、病逝、调离或其他原因);若专家退休和调离后还继续在我校指导研究生,在征求专家本人的意见后,也可不退库;
5.填报工作完成后,将文件命名为《XX学院-专家信息汇总表》,于3月18日下午3点前将材料发至571834528@qq.com,纸质版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综合楼1047办公室。
联系人:周晨初 28872250
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