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精神,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流程,2025年11月28日下午,研究生院在下沙校区A教学楼317组织召开了2025年秋季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培训会。各培养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研究生教学秘书等参加了本次培训。研究生院副院长李靖华主持会议并作专题报告。

李靖华围绕近期印发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博士生创新性学术成果规定及研究生过程培养规定(2024年)三份重要文件,系统解读了政策背景、主要内容,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关键执行要点进行了深入讲解。
李靖华指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与要求。在学位授予方面,他详细介绍了学位申请条件、论文答辩组织、委员会构成、学位审议流程,特别强调了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规范和学术复核、学位复核等重要机制。在过程培养方面,他重点讲解了开题、预答辩、中期考核等关键环节的时间安排与组织要求。在博士生创新性学术成果方面,他阐释了成果类别、学科分类等具体要求,明确各一级学科可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制定体现学科特色的实施细则。
培训交流期间,李靖华还就博士生创新性学术成果署名规范、专业学位实践成果认定等师生关切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他呼吁加强院校沟通,共同依据法律精神和学校实际,稳妥推进政策衔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本次培训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有效增强了各培养学院对最新政策精神的理解与把握。研究生院将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和服务保障,与各学院协同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