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推进卓越研究生教育发展,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与监督,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研〔2023〕198号),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的基本规范要求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23日(第9-10周)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1.通过学院自查和校级教育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各项教学工作规范的执行:包括任课教师教学情况、教学管理的执行情况,以及研究生学习情况。同时,结合师生座谈会、走访调查等开展检查工作。
2.各学院应积极配合督导组工作,针对改进意见或建议应认真对待,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检查要点详见附件1:《2025-2026-1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要点》(此表供督导、学院对照参考,无需提交)。
3.为贯彻执行学校使命愿景红皮书,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开展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大审视”自查工作。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9日前于教学秘书微信群在线填报本学院“督导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座谈会时间”。于11月30日前填写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电子+纸质),附件3:《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问题汇总及反馈》(电子版)和附件4:《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大审视”自查反馈表》(电子+纸质)。纸质版交至培养办(综合楼1039),电子稿发至邮箱yjsypyb@zjgsu.edu.cn。
附件1:《2025-2026-1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要点》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
附件3:《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问题汇总及反馈》
附件4:《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大审视”自查反馈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