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全面推进卓越研究生教育发展,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与监督,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研〔2023〕198号),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的基本规范要求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1110——20251123日(第9-10周)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1.通过学院自查和校级教育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各项教学工作规范的执行:包括任课教师教学情况、教学管理的执行情况,以及研究生学习情况。同时,结合师生座谈会、走访调查等开展检查工作。

2.各学院应积极配合督导组工作,针对改进意见或建议应认真对待,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检查要点详见附件1:《2025-2026-1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要点》此表供督导、学院对照参考,无需提交

3.为贯彻执行学校使命愿景红皮书,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开展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大审视”自查工作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119日前于教学秘书微信群在线填报本学院督导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座谈会时间”。于1130日前填写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电子+纸质,附件3:《2025-2026学年第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问题汇总及反馈》(电子版和附件4: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大审视”自查反馈表》(电子+纸质)。纸质版交至培养办(综合楼1039),电子稿发至邮箱yjsypyb@zjgsu.edu.cn

 

附件1:《2025-2026-1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要点》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

附件3:《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问题汇总及反馈》

附件4:《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大审视”自查反馈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5114

 

版权所有©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