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助教岗位设置和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30浏览次数:13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研〔2025〕57号,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学校继续开展研究生助教工作。

一、助教岗位设置与申请原则

(一)助教岗位选聘遵循导师优先、学生自愿、专业和学科关联性等原则,并考虑不同校区办学的管理实际,设置助教岗位。除公共基础类大课,进入高校教师岗位三年以内的新任教师一般不配助教。鼓励教师使用AI助教。

(二)自2025级起,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从事一个学期的助教工作,计1个实践学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担任助教是否纳入实践学分,由各学院根据助教岗位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自行确定。担任研究生课程的助教一般应是博士生或高年级硕士生。

)研究生一学期只能申请一门课程担任助教,不能申请两门及以上的课程,学生不能同时担任研究生课程和本科课程的助教。

二、助教岗位职责

协助主讲教师批改作业,并及时向教师反馈作业情况;点名签到、记录学生平时成绩、作业成绩;协助教师为学生答疑,实验课程材料准备、协助指导实验课程和批改实验报告等教学辅助工作;网络课程(平台维护)资料上传及维护的相关工作;根据承担课程的性质、学分,按照主讲教师的要求协助指导学生进行相关课程的课外阅读;对于有习题课教学的课程,根据授课提纲的安排,协助教师进行习题课教学;考前协助教师对学生进行辅导;在互动型课堂或大班上课、小班讨论的教学模式下,协助主讲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参与教师相关的教学改革项目等。

三、助教岗位选拔程序

1.学院对此次申请本科课程与研究生课程的助教岗位情况进行汇总与审核后,确定助教岗位的数量。

2.学院及时向研究生公开发布助教岗位信息,研究生根据相应条件自愿报名。

3.学院应成立助教遴选小组,根据报名条件选拔合适的研究生上岗,选拔结果应在开课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四、岗位管理与考核

1.学院应严格落实各学院制定的助教管理细则,安排管理人员和经验丰富的教师对助教研究生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学制度、教学方法、数字技术运用、实验技能、讨论教学、教学改革等。

2.任课教师要承担助教研究生的指导职责,并在学期末对助教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3.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责任心不强的助教应及时终止其助教工作;助教造成的教学事故或产生的不良影响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进行调查处理,主讲教师指导失职的也应承担责任。

4.助教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

5.计实践学分的助教任务不计发助教津贴。

6.学院将完成公示的课程助教录用名单(模板详见附件2、3)分别报教务处李春红老师(电子版发至邮箱:lch8462517@126.com,纸质版汇总表签字盖章后送至综合楼307室)与研究生院林文婷老师(电子版发至邮箱:yjsypyb@zjgsu.edu.cn,纸质版汇总表签字盖章后送至综合楼1039室),向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报送的截止时间为9月3016:00。


附件1:助教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聘任名单.xlsx

附件3: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聘任名单.xlsx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5年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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