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卓越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商大校办函〔2021〕32号),推进我校卓越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申报与立项工作。
一、立项原则
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应紧密围绕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趋势,聚焦研究生才培养中存在的真实问题,推进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及应用型人才培养,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对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适应相关学科专业特点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与探索。
(一)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
1.申报条件
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分为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探索两类。教育理论研究类项目应形成教学研究论文,教育实践探索类项目应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明显成效,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改革经验。
2.结题要求: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设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相关论文2篇;一般项目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相关论文1篇。论文须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为浙江工商大学(中文论文须见刊,英文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项目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应标注“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
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资助数量为15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拟资助5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拟资助10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0.6万元。
(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1.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
(1)申报条件
①主要针对已纳入专业培养方案的研究生课程(非思政类课程),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②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容重点,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结合所在学科、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教学特点,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
③课程建设应注重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挖掘科研思政元素,突出科研育人。
④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评价良好,
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2)结题要求:提交包含教学大纲、教学课件等全套思政教学资料及思政育人典型案例,提交一份项目结题报告内容包括:课程思政育人目标与思政融入点、项目建设成果、课程实施效果比较分析等。
课程思政教学示范项目资助数量为10项左右,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
2.人工智能系列示范课程
(1)申报条件
①已被列入人工智能“BAT-X”系列示范课程群中的人工智能进阶技术课程(具体名单详见9月4日《关于第一批人工智能“BAT-X”示范课程群申报结果公示》的通知),直接认定为本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人工智能系列示范课程),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
②项目需补充填写《课程建设规划表》(附件2-3)
(2)结题要求:课程需于2025年7月前完成首次开课,经过至少两个学期的教学实践后,可申请结题。结题需提交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提纲、教学课件等在内的全套教学资料。鼓励课程团队开展配套教材和教学案例的建设,积极发表相关教学改革论文,参与省级研究生教学项目评选,并至少产出三项研究生教学成果。
(三)研究生教材出版项目
1.申报条件
(1)研究生教材出版项目申报对象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适用课程必须是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确定的课程;申报教材适用课程至少应该连续开设2年以上。
(2)体系和内容应与国内同类教材进行对比分析,核心课程需符合高等教育出版社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并有创新点与特色。充分体现学科优势和特色,符合研究生人才培养定位,能够反映相关学科发展的新成果,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有较强的学术性、理论性和系统性,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具有创新性。
(3)鼓励教材内容顺应数字时代潮流,编写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新形态教材。
(4)申报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大纲和至少两个章节的样章,若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或达成意向书,申请者需提供出版合同或意向书的复印件。申报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说明、修订大纲和原教材一本。
2.结题要求:教材出版时应标注“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
教材出版项目资助数量为10项,每项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
(1)为培育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学校设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的基地应以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2)与共建单位双方已有2年及以上稳定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共建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接收能力,每年能够接收研究生10名及以上,牵头单位与共建单位详细要求可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3)优先支持直接服务“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与地方重点产业群(产业链)紧密关联、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培养卓越工程师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4)优先支持建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高能级科创平台的单位与高校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5)鼓励培养单位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明确每年可接收研究生50名及以上的基地。
(6)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立项项数不限,鼓励各学院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申请者需提供与共建单位的合作协议。
2.结题要求:建设满一年应开展基地建设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和自评结果;两年后,研究生院对联合培养基地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的,将视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或取消。
二、申报原则与其他事项
(一)申报原则
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是申报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省级研究生教学项目和成果奖的重要基础。请各学院、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准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加强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主要围绕如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展开,研究人员可以是研究生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或教育管理人员。
2.鼓励整合资源,跨学院、跨学科申报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以促进各学院、各学科之间的协同创新,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3.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的校级各类研究生教育项目不能超过2个,且近三年主持的校级或省级教改项目无延迟结题或结题不通过的情况。
4.已列入校级及以上的教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为保证质量,以上项目设置的数量可以有所空缺。
(二)其他事项
1.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实施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资助经费分2期下拨,项目立项后下拨总经费的60%,中期检查和验收合格下拨剩余40%的经费,经费使用参照校级课题经费预算和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相关管理办法。
2.各类项目结题率将作为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重要参考指标,请各学院做好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和经费支持。
三、申报程序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立项。
请各学院、部门于11月4日16:00前提交材料:《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yjsypybxm@mail.zjgsu.edu.cn.(命名为:学院+姓名+项目类型),纸质版申报书签字盖章一式三份,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综合楼1039。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28877242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