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研究生新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入学资格的全面复查工作,保证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商大研〔2023〕160号)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4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内容与要求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1)是否在硕士、博士录取名单中;
(2)《考生政治审查表》中该生是否通过政审;
(3)录取形式为定向的全日制新生,及所有的非全日制新生是否已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按照国家文件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本人情况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1)本人身份及相关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2)档案是否已到学校(非定向学生必须调档,定向学生无需调档);
(3)政审结果与档案记录是否一致。
3、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全日制新生统一参加新生入学体检,非全日制新生可视学院具体情况组织新生入学体检,或是由学生直接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至辅导员处统一审核。
4、前置学历复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或直博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5、新生专业水平考核复测
根据教育部要求,对前期采取远程网络考核的研究生等录取新生需要组织考核复测(复试采用线下方式的专业无需组织),考核复测形式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面试,或者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综合形式,具体由学院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将考核复测工作落到实处。
二、复查办法与分工
1、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对新生报到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及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新生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情况逐一比对核查,并确认新生入学体检是否合格;全日制非定向新生本人须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确认单》,材料由学院留存,并在汇总表中记录相关情况。请于10月11日(周五)前向研究生工作部报送《浙江工商大学202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汇总表(一)》(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bzvince@mail.zjgsu.edu.cn;纸质版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综合楼1040室。联系电话:0571-28872265(丁老师)。
2、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确认新生前置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2024级新生报到系统中进行核验,具体另行通知)和定向协议书事宜,组织新生的专业水平考核复测,并于10月11日(周五)前向研究生院报送《浙江工商大学202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二)》(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min@mail.zjgsu.edu.cn;纸质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综合楼1049室。联系电话:0571-28872257(吴老师)。
3、根据上级要求,研究生院将对2024级研究生新生开展“新生资格审查图像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待信息采集全部完成后,将下发核验异常名单至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届时需学院开展人工复核并提交纸质版核验单(需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分管副院长签字、盖章)至综合楼1040室。核验异常新生必须通过学院人工复核才可注册我校研究生学籍,联系电话:0571-28872265(丁老师)。
三、复查结果与处理
(一)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研究生待遇。
(三)复查中对于入学专业复测结果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请学院组建招生、教学、研工、纪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复查和协调,从新生初试成绩、录取综合成绩、复试考核情况、查询学生人事档案以及联系原就读学校等多方面组织专门综合调查,经学院确定后上报学校。
(四)复查合格者由研究生院在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我校研究生学籍,并发放研究生证。
各学院应全面负责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对存在异常情况的,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处理,处理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202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汇总表(一).docx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二).xlsx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