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2025年春季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安排,为了保证毕业和学位申请工作如期完成,现对2025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以下简称“论文”)各阶段具体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学院切实按照下列进程执行。
一、2025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各阶段时间安排
序号 | 内容 | 完成时间 | 各环节具体工作内容 |
1 | 预答辩 | 2024年9月18日前 | 1.学院组织预答辩工作。 2.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在研究生教学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学系统”)中完成预答辩结果备案。 3.根据学校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过程培养工作规定,预答辩结果为优秀的,博士生至少3个月后举行答辩、硕士生至少 1.5个月后举行答辩;预答辩结果为合格的,博士生至少6个月后举行答辩、硕士生至少 3 个月后举行答辩。 |
2 | 提交送审论文 查重检测 | 初检: 2024年10月12日前 复检: 2024年10月16日前 | 1.研究生在教学系统中上传匿名送审版论文,各学院进行形式审查。 2.形式审查通过后进行查重检测,检测通过后即进入论文送审环节,不予修改。 3.复检须在一次查重后3-5天内在教学系统中重新提交论文,并签好《学位论文查重承诺书》交至学院方能进行复检。 |
3 | 匿名送审 | 2024年10月18日前 | 组织论文的形式审核、送审工作,论文评阅周期:硕士论文40天左右,博士论文50天左右,复评再延长10天。 |
4 | 答 辩 | 2024年12月18日前 | 1.研究生严格按照专家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好《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8),修改说明经导师确认后提交学院,学院同意后方能参加答辩。 2.学院组织答辩,在教学系统中安排答辩,包括答辩日期、地点及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前一周点击“确认”,在网上公布答辩信息。 |
5 | 材料报送: 1.拟毕业授位名单; 2.“内部”学位论文申请材料 3.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材料 | 2024年12月20日前 | 1.答辩结束后,学院在教学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进行答辩结果判定,并报送拟毕业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经答辩委员会做出答辩合格并建议授予学位的研究生,要逐个对其思想品德、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进行表决是否授予相应学位。 3.学院在教学系统中录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开会时间、票数,并上报拟授位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 |
6 | 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 2025年1月上旬 | 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拟授予学位名单。 |
7 | 提交论文终稿 (电子版) | 2025年1月5日前 | 答辩结果判定通过的研究生,即可在教学系统中上传论文终稿。 |
8 | 提交论文终稿 (纸质版) | 2025年1月10日前 | 研究生将论文终稿(研究生、导师均已签名)交至学院,学院统一于学期末前交至学位办。 |
注意:以上时间均为最后期限,请各学院及导师、研究生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酌情调整相关时间并另行通知。
二、查重检测和匿名盲审要求
论文查重检测和匿名评审的要求、结果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查重检测与评审实施办法》(浙商大研〔2022〕10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博士论文送5位校外专家评阅;硕士论文送2位校外专家评阅,研究生院抽取一定比例的论文组织评审,其余由培养学院组织评审。
三、 匿名盲审论文材料要求
(一)上传的论文包括以下三大部分:
1. 论文封面。匿名格式封面。学科专业代码详见研究生院官网-
学位与学科建设-学科概况(http://yjs.zjgsu.edu.cn/List.asp?nid=41)
2.论文目录及摘要;
3.论文主体部分。主体部分须删去以下内容:“独创性声明及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致谢”、“后记”、页眉、页脚等。文字撰写要求及格式规范参见《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
(二)博士论文须同时上传自评报告(匿名版)。
(三)论文评阅采用“双盲”办法,要求所提供的论文及自评报告不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它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送审论文中不出现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
四、学位论文答辩
1.通过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的研究生方具有论文答辩资格。各学位点在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之前,须在研究生教学系统中完成评阅结果的判定,并在教学系统中安排答辩,包括答辩日期、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符合《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
3.答辩委员会须作出是否通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
五、拟毕业和建议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名单报送
1.毕业审核:论文评审结果达到毕业论文要求,且研究生提出毕业申请的,由学院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经审核符合毕业要求的报学校审定。
2.学位授予: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经答辩委员会做出答辩合格并建议授予学位的研究生,要逐个对其思想品德、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授予学位的建议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3.名单报送:学院在教学系统中上报拟毕业和建议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名单,并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名单(在教学系统中下载)纸质版至学位办,逾期未送达或送达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学位申请将延后一期受理。
六、其他
1.论文终稿提交
(1)学位论文终稿
答辩通过后的研究生须在教学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终稿,并报送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1份,由研究生秘书收齐后于学期末前统一交学位办,同时发送学位论文电子版。各学院在教学系统中下载本季度毕业生的学位论文(含PDF版和word版),并自行保存好。
(2)毕业论文终稿
对于先毕业后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其毕业论文终稿上传教学系统后,由学院自行保存,不要求提交学位办。待授予学位后,再提交学位论文终稿。要求同上述第(1)点。
2.“内部”学位论文申请
(1)要求:经研究生院审定为内部论文的,需在论文封面标注“内部★ 年”字样。
审批表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http://yjs.zjgsu.edu.cn/show.asp?cid=3019
(2)研究生申请:研究生应在答辩前向学院提交申请,导师审核同意并签字,待答辩通过后由培养学院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审定。经学院审核同意的,研究生需同步在教学系统中完成“内部”学位论文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3)学院报送:学院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申请“内部”学位论文汇总表》(系统下载)纸质版(学院盖章,领导审核签字)。
3.2025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报送
(1)要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在2024年6月至2025年1月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符合《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相关条件。
申报表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http://yjs.zjgsu.edu.cn/show.asp?cid=1278,
(2)研究生申请:待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可向学院提交申请,经导师审核同意并签字,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同意(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审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的,研究生需同步在教学系统中完成校优秀学位论文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3)学院报送:学院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浙江工商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及《汇总表》(系统下载)纸质版(学院盖章,领导审核签字)。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