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23〕09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4〕06号),现启动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评选工作。
一、成果形式
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文学创作等;应用设计类主要包括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等;实践报告类主要包括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二、申报范围
专业学位在读在籍研究生或毕业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实践成果(如毕业生申报,申报成果取得时间应在毕业后的一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应为实习实践期间,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二)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或在政策建言上被政府部门采纳等。
(三)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实践成果,优先鼓励申报。
(四)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应交材料
学生填写申报书、汇总表及支撑材料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各学院排序后填写汇总表、申报书培养单位意见上报至研究生院。
(一)纸质材料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申报人、指导教师如有多位,请全部填写;毕业生请在备注栏写明毕业时间与申报成果取得时间。汇总表需分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
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一式四份。申报表内承诺书需手签,培养单位意见需学院填写并签字盖章。
3.相关支撑材料一式四份,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需附成果简介;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二)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Excel版本,《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支撑材料》PDF版本。
2.命名格式: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单位名称;申报表_单位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支撑材料_单位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单位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
五、推荐名额说明
通过专家评审及公示后,学校将择优推荐40项参与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
六、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电子材料制成一个压缩包,于2024年6月3日12:00前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yjsypybxm@mail.zjgsu.edu.cn(注明2023年优秀实践成果+单位名称)。纸质材料报送至综合楼1039室。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28877242
附件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2024年).xlsx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