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推进卓越研究生教育发展,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与监督,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研〔2023〕198号),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的基本规范要求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7日(第10-12周)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1.通过学院自查和校级教育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各项教学工作规范的执行:包括任课教师教学情况、教学管理的执行情况,以及研究生学习情况。同时,结合师生座谈会、走访调查等开展检查工作。
2.各学院应积极配合督导组工作,针对改进意见或建议应认真对待,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检查要点详见附件1:《2023-2024-2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要点》。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4月30日上午11点前于教学秘书微信群在线填报本学院“督导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座谈会时间”。于5月24日16:00前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附件2),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盖院章)交至培养办(综合楼1039),电子稿发至邮箱yjsypyb@zjgsu.edu.cn 。联系人:林老师,28872268。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