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校级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申报及2022年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国家“双一流”建设、浙江省高水平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的相关要求,科学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数字+”学科建设和学科交叉融合,提高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卓越大学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学校现启动2024年校级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申报工作和2022年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项目申报

(一)申报指南

1.振兴理工科或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策略研究

2.“数字+”学科建设相关研究

3.“四新”建设背景下学科交叉融合机制研究

4.“双一流”战略背景下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研究

5.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理念与运行机制研究

6.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与考核机制研究

7.学科经费使用绩效评估方式研究与实践

8.学校学科管理体制、协同机制研究

9.学校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学科要素建设研究

10.学校跨学院学科组织管理模式研究

11.学院学科建设工作成效评价机制研究

12.自拟其他与学科建设相关的题目

(二)申报要求及资助数量额度

1.学科建设管理项目主要围绕如何提高学科建设水平而展开,申报人应是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2.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以促进各学院、各学科协同创新。申报人每两年只能主持1项校级学科建设管理项目;如有未结题的学科建设管理项目,在结题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3.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资助经费分两期下拨,项目立项后下拨总经费的60%2年实施期满后进行项目评估与结题,若验收通过下拨剩余40%的经费。

4.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2.5万元和1万元,委托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低于2万元。重点项目要求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论文1篇,或相关成果获得副省级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取得其他相关的高质量成果(须经学科办组织的专家认定);一般项目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论文1篇,并形成相应的高质量研究报告;委托项目需按委托要求提交研究成果。论文须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为浙江工商大学。项目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应标注“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

(三)申报程序

各学院/部门于2024517日前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申请书》(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1834528@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学科办(综合楼1047办公室)。学科办将组织专家匿名评审,择优立项并下拨资助经费。

二、2022年项目结题

(一)结题材料

请计划在2024年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于2024614日前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1834528@qq.com,并将结题报告、成果复印件各一式两份交至学科办。

(二)项目延期

未达到项目预期目标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614日前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6),经所在学院/部门和学科办审核同意后,可延期且最多延长1年,申请延期后仍未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周晨初   28872250

 

 

附件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申请书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5: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

附件6: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延期申请表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417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论证活页.docx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5: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6:浙江工商大学学科建设管理项目延期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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