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教师个人和团队申报、部门审核和推荐、研究生院邀请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现将立项项目予以公布。请各项目负责人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达成预期目标。后期研究生院将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学院做好对已立项项目的督促与检查力度,保证项目建设与实施成效。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2日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教师个人和团队申报、部门审核和推荐、研究生院邀请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现将立项项目予以公布。请各项目负责人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达成预期目标。后期研究生院将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学院做好对已立项项目的督促与检查力度,保证项目建设与实施成效。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