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质量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浏览次数:1438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更好地总结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凝炼教学成果,提高学校教学成果申报质量,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储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高质量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和数量

1.面向全校各学院(部门),包括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部门)联合培育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2.项目应围绕课程、专业、评价、资源建设、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3.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新的理论或实践的重大创新不再参与培育。

4.本次培育不限项。

二、培育原则

1.坚持政策导向。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2.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围绕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尤其注重一线实践经验的提炼。围绕学科育人领域,突出强调教学方式变革。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培育要求

1.各单位遵循“提前谋划、尽早启动、全面整合、重点培育”的原则,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请填写《项目培育申报书》(附件1),《项目培育选题征集表》(附件2),初步拟定成果选题意向成果名称,填写成果解决的问题、措施、创新点以及已取得的成效。

2.教务处、研究生院拟于2023年12月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期组织开展教学成果培育专题培训会,协助学院梳理成果内容,推进培育项目落地结果。

3.请各单位于12月22日前上交材料(附件1+附件2),逾期未报送,将视同放弃项目培育。

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电子稿发送至zhuxiaohua-79630@163.com邮箱,纸质材料1份上交至综合楼315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朱晓华,电话:28877217。

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电子稿发送至yjsypybxm@mail.zjgsu.edu.cn邮箱,纸质材料1份上交至综合楼1039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郑文婕,电话:28877242。

附件1:教学成果奖项目培育申请书

附件2:教学成果奖项目培育选题征集表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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