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生专项创新课题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浏览次数:3091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生专项创新课题申报的通知》的结题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课题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8000字以上的课题结项报告,由所在学院的学术委员会认定为较有价值的报告,方可结项;(2)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的课题相关成果在核心级别及以上的期刊发表(中文论文须见刊,英文论文须有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或被政府机构采纳、获得肯定性批示,将直接予以结项。请课题负责人完成研究生专项创新课题结项报告(见附件2),其中符合结题条件(2)的负责人无需提供8000字的报告内容。

请各学院于12月19日前将课题结项报告(见附件2)或其他可结题的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104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gbpingxuan@163.com研究生工作部将于本学期内将已结题项目剩余60%的资助经费发放至项目负责人工商银行卡,项目组成员有义务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报告会上交流研究成果。

 

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生专项创新课题立项名单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专项创新课题结项报告备注:每位课题负责人都须填报附件2,符合结题条件(2)的负责人无需提供8000字的报告内容)

 

 

研究生院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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