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次数:1287



各学院(部门)、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卓越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商大校办函〔2021〕32号),推进我校卓越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申报与立项工作。

一、立项内容

      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应围绕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目标,对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适应相关学科专业特点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与探索。

二、项目类型

       (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

 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分为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探索两类。教育理论研究类项目应形成教学研究论文,教育实践探索类项目应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明显成效,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改革经验。

 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资助数量为15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拟资助5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拟资助10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0.6万元。

(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1.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

为培育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和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学校设立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项目。课程教学内容需特色鲜明、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思路清晰,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方法科学,教学效果良好,在同类课程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性。有切实可行的课程设计开发方案,教、学、做结合,多形式表现课程内容,且在未来三年能够稳定开设。

精品示范课程项目资助数量为10项左右,分为2个学分和1个学分课程,每个学分资助经费1万元。课程时长240分钟/学分。

2.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

(1)主要针对已纳入专业培养方案的研究生课程(非思政类课程),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容重点,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结合所在学科、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教学特点,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

(3)课程建设应注重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

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挖掘科研思政元素,突出科研育人。

(4)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评价良好,

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课程思政教学示范项目资助数量为10项左右,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

)研究生教材出版项目

1.研究生教材出版项目的适用课程必须是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确定的课程;申报教材适用课程至少应该连续开设2年以上

2.体系和内容应与国内同类教材进行对比分析,核心课程需符合高等教育出版社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并有创新点与特色。优先资助适用学生数量多、专业覆盖面广的教材,或者是列入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等建设计划的教材

4.拟出版的研究生教材应完成书稿的50%以上,字数不少于15万字。若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或达成意向书,申请者需提供出版合同或意向书的复印件。

5.研究生“数字+”教材出版项目可直接认定为本年度研究生教材出版项目。

教材出版项目资助数量为10项,每项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1.为培育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学校设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研究生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2.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应是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建单位应是省内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或其他社会组织。双方已有 2 年以上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培养模式方面具有符合行业人才培养要求的优势特色。能够同时接纳10名以上研究生实践学习,行业头部企业优先支持。

3.项目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4.基地主要以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具有一定的培养规模,能够提供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的课程、科研课题、研究、生活保障等条件,具有稳定的资金支持。

5.鼓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对接共建单位,优先支持服务山区 26县和海岛县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其中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共建的基地,在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选时不受省内认定条件中的已合作年限、毕业研究生数量等要求限制,不占认定名额。

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立项项数不限,鼓励各学院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校级立项项目将择优推荐参与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评选认定。

三、申报条件

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是申报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省级研究生教学项目和成果奖的重要基础。请各学院、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准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加强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主要围绕如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展开,研究人员可以是研究生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或教育管理人员。

   2.鼓励整合资源,跨学院、跨学科申报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以促进各学院、各学科之间的协同创新,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3.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的校级各类研究生教育项目不能超过2个,且近三年主持的校级或省级教改项目无延迟结题或结题不通过的情况。

4.已列入校级及以上的教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为保证质量,以上项目设置的数量可以有所空缺。

四、结题要求

1.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重点项目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相关论文2篇;一般项目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相关论文1篇。论文须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为浙江工商大学(中文论文须见刊,英文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项目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应标注“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

2.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项目。课程通过立项建设后,必须制作成在线课程,上传至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博雅网络学习平台https://zjgsu.mh.chaoxing.com/),建设要求可参照附件。

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项目总结报告应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程教学素材和内容;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课程教学改革情况、课程教学方法创新点;课程教材及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情况、学生选课人数及学生评价;项目经费使用报告等。

3. 研究生教材出版项目教材出版时应标注“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其中“数字+”系列教材封面需使用“浙江工商大学‘数字+’研究生专业建设成果——教材系列”图标。

4.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满一年应开展基地建设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和自评结果;两年后,研究生院对联合培养基地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的,将视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或取消。

5.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实施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资助经费分2期下拨,项目立项后下拨总经费的60%,中期检查和验收合格下拨剩余40%的经费,经费使用参照校级课题经费预算和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相关管理办法。

6.各类项目结题率将作为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重要参考指标,请各学院做好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和经费支持。

五、申报程序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立项。

请各学院、部门于1116日前提交材料:《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yjsypybxm@mail.zjgsu.edu.cn.(命名为:学院+姓名+项目类型),纸质版申报书签字盖章一式三份,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综合楼1039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28877242



附件: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报材料汇总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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