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浏览次数:395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023年我校名额为博士研究生8名,硕士研究生70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一)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因博士生获奖名额少,故各学院博士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名额依据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人数进行差额分配,每个学院可推荐名额详见 《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预通知》的附件2,学校成立联合评审小组将对博士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进行复评。

(二)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各学院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名额按照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数并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等额下达给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进度

负责部门

920日前

各学院公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审实施细则和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并向研工部报送。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109日前

各学院完成博士生国奖初评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须公示申报者的初评排名顺序和申报材料明细,并向研工部报送博士生国奖初评结果。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1013日前

各学院完成硕士生国奖初评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须公示申报者的初评排名顺序和申报材料明细,并向研工部报送硕士生国奖初评结果。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1025日前

1.研工部对各学院推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整理。学校成立联合评审小组对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复评。

2.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复评结果和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结果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评审领导小组

研工部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三、其他说明

请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预通知》中的材料报送要求进行报送,其中,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请于10915:00前报送,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请于101315:00前报送,电子版发送至ZJGSUYGB1040@163.com,纸质版报送至研工部(综合大楼1040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28877048

 

 

附件1: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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