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浙教办函〔2022〕398号),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启动,为做好各类国家公派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选派简章: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公布2023年选派简章,具体项目检索、选派类别、选派时间、选派办法等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查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近日已启动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请申请人做好申报准备。
三、申请方式:
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由省教育厅受理,并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四、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按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须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加盖公章提交。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申报项目应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请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专栏。
五、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各公派留学项目省教育厅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务必于5月22日前提交材料至综合楼1040办公室。请各申请人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因申报项目多,申报时间集中,请各申报人员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的,省教育厅将不再通知修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28872265,办公地址:综合楼1040室。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