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授课教师: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1. 本学期2月20日(周一,课表第1周)起全校正式上课,6月26日(周一)起放暑假。本学期共18周,教学周16周,停课复习、考试2周。
2. 节假日安排根据校历执行。清明节,4月5日(周三)放假,共1天。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周日)、5月6日(周六)上班,分别补周三和周二的课。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8日(周日)上班。学校第41届田径运动会:5月10日(周三下午)至5月12日(周五),遇雨顺延。
3.公共教学楼教室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2:00,师生需保持教室清洁,课前开窗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本学期课堂教学仍实施错时上下课,每节课课堂教学时间为40分钟,且各教学楼分时下课。上课时间表见附件1。
二、教学运行工作安排
1.课表及点名册查询
研究生教学秘书进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检查预排课、排课确认是否完成(排课确认后老师才能看到排课的课表),最后检查选课处理是否完成(选课处理后学生才能看到个人课表,老师才能打印点名册),全部完成后可导出专业课表、教师课表、全院总课表(排课管理——排课查询)。
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培养管理”→“我的开课查询”,选择学年和学期,可查看本人该学期的任课课表,也能自行下载研究生点名册;点击“排课课表”选择专业,可以查询到各个专业课表。
2.缓补考安排
研究生公共英语期末考试安排在2月17日(周五)8:40-10:40,详见附件3。公共英语补考安排另行通知,其他不及格课程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补考(考试安排——缓补考安排)并通知学生,原则上3月12日前完成。补考成绩由任课老师录入(成绩管理——成绩补录)并打印补考成绩单交学院存档。如因疫情防控需要,个别研究生出现因无法补考继而无法选择重修而影响毕业进度的情况,请相关学院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以便合理协调(联系人:林老师,28877246)。
3.成绩录入
各学院教学秘书检查2022-2023(1)成绩录入情况(成绩管理——成绩入库),所有成绩必须在开学三周内完成(3月12日前),逾期系统关闭。各学院于3月17日前把2022-2023(1)成绩登记表及期末监考单交到培养办,监考费汇总电子表(模版见附件2)发送至培养办邮箱(联系人:薛老师,28877243)。
4.选修课增退选及重修安排
开学三周内(2月20日至3月12日),研究生可以在线完成选修课的增退选及重修选课工作。
(1)选修课增退选的操作步骤:凭账号登陆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我的课程”→“退换课”,将相应课程退选成功后,点击“课程搜索”,选择想要增选的课程,点击“选课”。请谨慎选择其他专业的学位课,学位课的及格线是70分。此外,请各位学生仔细检查本人课表,若发现有课程冲突的,及时告知本学院教学秘书,以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换选课。
(2)重修选课的操作步骤:点击“我的课程”→“需要重修课程”,待自动跳出不及格课程后,选择合适的时间段,点击“选课”完成添加。本学期不开班的课程待开课学期进行重修选课。
(3)公共选修课选课时间拟定于第4-5周(本学期选课及重修事宜另行通知),第8周起开课。选课结束后,原则上不得无故退选,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交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处理(联系人:陈老师,28872260)。
(4)学生要把“增退选”和“重修”的课程信息告知教学秘书,以便更新点名册,及时听课。
5.教材管理与领取
(1)教材管理: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教材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1〕172号),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材的编写、审查、建设和管理工作(见附件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材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5,请各学院仔细核对(此表用于公示),如有修改补充请于2月24日前上报至培养办(联系人:陈老师,28872260)。
(2)教材领取:2023春季发放教材的时间是2月18日-2月19日(上午9:00-下午15:00)中午不休息,请相关班级班长预先将教材费用收齐,领取教材时将费用交给书商(可用支付宝),按时到下沙B教学楼地下车库“新华书店供应商”处领取教材。教材价格表见附件10。
三、课程教学安排
1.在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形势疫情防控背景下,原则上本学期研究生课程采用常规教学模式。如有选课学生因属地有关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返校上课的,要求各学院提前进行排查和对接,任课教师在进行线下授课的同时需利用教室提供的设备进行在线直播以给予未返校学生进行教学及辅导。操作可参考《多媒体教室钉钉直播说明》(附件7)。任课教师因疫情原因暂缓返校的,要主动报告所在学院,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应如实向所在学院报告,进行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不带病上课。学院应视课程具体情况,结合实际选择科学合理的授课方式,并通知到相关选课学生,且报研究生院备案。
2.各学院应提前做好师生上课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对本学院教学运行状态进行检查。第1周课程原则上完全按照课表进行,研究生院将对各教学楼第1周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巡查,尚需调整的课程全部从第2周开始,并于开课前1天完成线上调停课申请与审批工作,常规教学需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联系人:林老师:28877246)。
3.继续推进“互联网+”教学,鼓励符合条件的课程采用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具体要求详见上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通知),其中,采用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见面课(课堂讲授、互动研讨等)学时原则上不得少于该课程总学时的50%,过程考核占课程总成绩比例不低于40%。具体授课方式需在课程授课提纲中明确标注且上传系统。本学期起,如任课教师需要,可选择激活课程使用学习通APP。(操作手册详见附件8)
4.做好课程思政建设,每门课程的授课提纲中要明确课程蕴含的育人元素以及德育教学的切入点及其实施路径。请任课教师于开学2周内完成教学大纲更新以及授课提纲上传任务,具体见附件6,学院做好每学期存档工作。(授课提纲上传:培养管理——我的开课查询;学院查询:选课管理——名单维护)
四、实践教学安排
如有外出实践教学计划的课程,请有关老师及学院严格遵守相关防疫防控要求,除落实接待单位外,请任课老师提出申请并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向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附件: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通知的相关附件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