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22〕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研究生优质教育资源和成果共享,促进全省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组织开展“十四五”省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
1.项目选题应围绕我省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尤其是教学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重点问题,对我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2.课程思政项目应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积极在研究生课程思政体制机制建设、创新研究生课程思政方法和举措、提升研究生科研育人效应、促进研究生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健全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3.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 名主持人,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项目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 个以上同级项目,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二)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示范课程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申报认定的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
2.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结合所在学科、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教学特点,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
3.课程建设应注重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挖掘科研思政元素,突出科研育人。
4.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5.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
(三)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
1.申报认定的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2.团队负责人需是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能够准确把握相关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3.团队育人效果显著,课程思政模式具有较好的推广价值。
二、认定程序
(一)各学院、部门通过初审择优排序推荐至学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附件1限额择优推荐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和课程思政项目20项,示范课程10项,示范团队2项。经公示后报省学位办备案。省学位办备案同意后,正式发文立项。
申报示范课程和示范团队的项目,需准备PPT现场汇报8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省学位办备案公布后予以立项建设,建设期一般为2 年(其中示范课程评估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验收合格予以认定。
(三)上述项目申报向一线教师和工作人员倾斜,每类项目中校领导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该推荐项目总数的30%。
(四)上述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三、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2—5),命名格式为:姓名+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示范课程/示范团队申报书,提交至学院。
2.学院于12月5日16:00前上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书》(PDF版)和《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yjsypyb@zjgs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
(2)《申报书》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3份和《汇总表》盖章纸质版1份交至综合楼1039室。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28877242。
附件:1.浙学位办〔2022〕4号-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