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2020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9浏览次数:2321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1号),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2020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省级课程立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对照两个先行新目标新任务,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服务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助力打造“8个高地三大科创高地,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新思路、新理念、新观点;坚持质量至上,按照立项申报、建设实施、审核认定基本程序,强化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和监控;坚持课程内容与课程思政、学科前沿、科学研究、实践案例等有机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探索;坚持共建共享,支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开发和积极应用优质课程,鼓励跨单位联合研发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稳步推动课程共享和学分互认。

(二)申报类别

课程类别分完全在线、线上线下结合两类。其中,完全在线课程指适合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验、课程考核等全部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的课程;线上线下结合课程指供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试等环节,各授课团队自行安排答疑、研讨、考核等工作的课程。

立项建设指南见附件1-1

(三)课程要求

申请立项建设的课程应符合下述条件:

1.课程内容须遵守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内容,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立项资格。

2.课程已纳入最新培养方案,特色鲜明、教学目标明确,合理组织编排教学内容,紧扣关键要点,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遵循学习者认知规律,适合研究生线上学习,且在未来三年能够稳定开设。

3.课程教学思路清晰,紧扣教学目标,设计相应的学习任务,教、学、做结合,有利于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多形式表现课程内容,能为研究生提供在线学习过程中的指导,帮助学生顺利达成学习目标。

4.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过硬,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

5.有切实可行的课程设计开发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任务安排,能在既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视频录制、上线、运行,并做好课程介绍、学习任务、学习要求、课堂讨论、考核测验等教学辅助学习资源建设工作。课程立项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两年。

6.承诺愿意供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共享使用。为更好地实现省内各单位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建议立项课程在浙江研究生课程联盟平台建设。

7.优先支持服务浙江两个先行”“8个高地、数字经济和三大科创高地建设的课程。

8.已获国家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受理。

具体课程建设要求见附件1-2

(四)工作程序

1.教师(团队)根据课程建设指南申报,鼓励以跨单位教师合作方式联合申报。

2.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是学科评估、学位点专项评估和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学院择优排序进行推荐。就同一门课程,一般只推荐1项申请立项建设。鼓励已立项为校级精品示范课程的积极申报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

3.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评审将采用现场PPT汇报方式进行(汇报5分钟,答疑3-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立项课程教师(团队)根据项目申报书,参照课程制作规范,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试用与改进。课程录制经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鼓励学院给予立项建设课程配套经费支持。

(五)申报材料

1.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3,纸质版一式3份(需签字、盖章),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申报书。

2.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4,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推荐汇总表。

3.各负责人需将以上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审核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2020年校级教改项目验收(含2019年延期项目)

(一)验收范围

2020年立项的和2019年延期结题的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名单见附件2-1

(二)验收方式

对课程建设类项目和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现场PPT汇报(5-8分钟),对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教材出版项目进行材料验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验收要求

1.精品示范课程项目:已按申报要求完成课程录制并上线相关平台。项目总结报告应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程教学素材和内容;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课程教学改革情况、课程教学方法创新点;课程教材及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情况、学生选课人数及学生评价;项目经费使用报告等。

2.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重点项目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一般项目至少在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并形成相应的高质量研究报告。需标注“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不相关论文和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

3.研究生教材出版项目:获资助出版的专著与研究生教材,必须在封面或扉页中醒目标注“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的研究生教材为结题验收依据,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提供教材封面、封底、目录扫描件,并交1份出版的研究生教材到研究生院存档。

4.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应包括研究生实践教学计划、总结、研究生赴基地实习或参与依托基地的科研项目并形成相应的记录材料,基地建设主要举措与成效,研究生入驻基地规模及条件保障情况等。并另提供实践教学案例1篇,教学案例字数应在6000字以上。

(四)验收材料

1.《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验收书》(附件2-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总结报告》(附件2-3)、《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附2-4)。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姓名+项目类型)材料各1份提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审核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2.2020年教改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延期申请(附件2-5),经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最多可延长一年。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21020日前按上述要求将2022年省级课程立项和2020年校级教改验收相关材料报送至综合楼1039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yjsypyb@zjgs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要求

1.课程建设质量是保障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更是学科评估和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研究生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课程开发投入力度,认真组织教师加强课程研究,主动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提升课程建设水平,积极申报省研究生优秀课程。

2.各单位要严把研究生课程的质量关,对推荐上报立项建设的课程,要坚持立德树人,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对课程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课程质量。

3.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统筹使用省重点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等各类经费,加大对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验收结果作为学科建设水平考核、教育资源分配、申请省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重要参考。


附件:1. 2022年省级课程立项材料

    2. 2020年校级教改项目验收材料




研究生院

2022年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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