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浏览次数:5114


各学院、全体授课教师: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1. 本学期9月5日(周一)起全校正式上课,1月9日(周一)起放寒假。本学期共18周,教学周16周,停课复习、考试2周。

2. 节假日安排根据校历执行。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周六)、10月9日(周)上班,分别补周一和周四的课。元旦放假及调课根据国务院办公室厅公布的2023年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3.公共教学楼教室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1:30,师生需保持教室清洁,课前开窗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本学期课堂教学仍实施错时上下课,每节课课堂教学时间为40分钟,且各教学楼分时下课,以减少师生大规模聚集。上课时间表见附件1。

      二、教学运行工作安排

1.课表及点名册查询  

研究生教学秘书进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检查预排课、排课确认是否完成(排课确认后老师才能看到排课的课表),最后检查选课处理是否完成(选课处理后学生才能看到个人课表,老师才能打印点名册),全部完成后可导出专业课表、教师课表、全院总课表(排课管理——排课查询)

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培养管理”→“我的开课查询”,选择学年和学期,可查看本人该学期的任课课表,也能自行下载研究生点名册;点击“排课课表”选择专业,可以查询到各个专业课表。

2022级新生第一学期专业选修课原则上第6周开始上课(选修课的名单待学生个人学习计划提交审核通过后即可出现)公共选修课原则上第8周开始上课。

2.成绩录入

各学院教学秘书检查2021-20222)成绩录入情况(成绩管理——成绩入库),所有成绩必须在开学周内完成(916日前),逾期系统关闭。各学院于930日前把2021-20222)成绩登记表及期末监考单交到培养办,监考费汇总电子表(模版见附件2)发送至培养办邮箱。

3.缓补考安排

公共课的补考安排表详见附件3,请教学秘书通知本学院相关学生按时参加补考。其他不及格课程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补考(考试安排——缓补考安排)并通知学生。补考成绩由任课老师录入(成绩管理——成绩补录)并打印补考成绩单交学院存档。如因疫情防控需要,个别研究生出现因无法补考继而无法选择重修而影响毕业进度的情况,请相关学院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以便合理协调。

4.选修课增退选及重修安排

开学两周内(9月5日至9月16日),研究生可以在线完成选修课的增退选及重修选课工作。

(1)选修课增退选的操作步骤:凭账号登陆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我的课程”→“退换课”,将相应课程退选成功后,点击“课程搜索”,选择想要增选的课程,点击“选课”。请谨慎选择其他专业的学位课,学位课的及格线是70分。此外,要特别提醒各位学生仔细检查本人课表,若发现有课程冲突的,请及时告知本学院教学秘书,以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

(2)重修选课的操作步骤:点击“我的课程”→“需要重修课程”,待自动跳出不及格课程后,选择合适的时间段,点击“选课”完成添加。本学期不开班的课程待开课学期进行重修选课。

3)公共选修课选课拟定于第3-4周(选课事宜另行通知),选课结束后,原则上不得无故退选,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交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处理。

(4)学生要把“增退选”和“重修”的课程信息告知教学秘书,以便更新点名册,及时听课。

5.2022级个人学习计划制定

根据各学院进度安排,尽快完成导师学生双向选择。2022级新生须在征求导师意见后于9月26--929日完成“个人学习计划”即网上第一轮选课(选修课),操作步骤详见附件9。930日开启第二轮选课,学院针对学生少于6人的选修课要进行调整(新开专业选修课开课人数不少于4人),10月8日晚上21点选课结束,学生在网上递交确认,打印《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一式二份(导师签字),于10月9日前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交学院)。

特别提醒:

1)个人学习计划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制定依据,具体详见各学院培养方案。每个专业的学位课、必修课是必选的,选修课需要和导师商量后确定。

2)跨学科(跨一级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增选2门选修课;跨学科报考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增选1门选修课(“跨专业情况”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在学生选课前操作完成,并于10月9日前将学院盖章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授予学位的条件: 1.学位课成绩须达到或超过70分; 2.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取得创新性学术成果,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性学术成果规定》。3.硕士研究生是否要发表论文详见各学院相关规定。4.学位授予其他要求详见《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4)《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凡课程考试或考查不及格者(含学位课成绩不到70分者),在下学期开学初补考,补考不及格需重修;擅自缺考者,不得补考,可申请重修。

5)研究生在校期间需遵守《浙江工商大学考场纪律规定》,违反考场纪律者,该课程成绩计为零分,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予以重修机会。所选课程未办理退选手续,又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作零分处理,不得补考。

(6)新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个人学习计划,需经学院审核通过。第二学期起开学两周内经导师同意可办理选修课增退选手续,且可以跨专业选课(若选修其他专业的学位课,按学位课70分及格线标准执行)。为优化毕业课程审核环节,所有选修课增退选,学生需要同步修改个人学习计划。

6.英语免修条件与申报

1)硕士研究生申请免修英语课的条件:

①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英语(一)单科成绩78分以上(含7分);或英语(二)单科成绩8分以上(含8分);

②雅思6.5分以上(含6.5分)

③新托福90分以上(含90分);

④全国英语专业8级考试通过者。

近两年内具有以上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免修硕士研究生英语课,在开学两周内(9月16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操作。

操作步骤:点击“我的课程”——先将英语(一)或英语(专硕)“退换课”,退课成功后——点击“外语免修”,填写*项,点击“选择课程”:将计划内的英语(一)和英语(二)或英语(专硕)添加到免修课程中-----提交申请即可(注:只修《英语(一)》只需添加《英语(一)》)。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后。英语免修申请成功,成绩计75分。

   (2)博士研究生申请英语课免听不免考的条件:

①近4年全国英语专业8级考试通过者;

②近4年通过雅思考试6.5分以上者(含6.5分);

③近4年通过托福考试90分以上者(含90分);

④持有在英语国家获得的硕士学位者;

⑤近3年在英语国家访学一年以上者。

凡符合以上情况之一的博士生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请免听不免考的资格。9月30日上交英语免修申请表格(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培养办。

注意:申请免修未通过请重新选班,否则没有名单。

3)自2021级起,英语以期末实际成绩作为学分获得判定依据。如任一学期不及格,则需参加补考。

7.开学其他事项:

1)硕士、博士都需在开学两周内(9月16日前)填写《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学籍表》,由各班班长收齐后交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原件各两份)。表格请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下载中心→培养过程→下载博士、硕士表格)。

2)教材管理与领取: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教材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1〕172号),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材的编写、审查、建设和管理工作(见附件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材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5,请各学院仔细核对,如有修改补充请于9月9日前上报至培养办。

2022级各班班长于9月3日9日4日(8:00—15:00,中午不休息)到下沙B教学楼地下车库“新华书店供应商”处领取教材,部分专硕培养方案中只上英语(一),只需买英语(一)。因尚在疫情防控时期,为避免多人接触,每个班限2人领取(佩戴口罩,自带水笔,排队人员前后间隔保持1米,领取后尽快离开)。班长预先将教材费用收齐,领取教材时将费用交给书商(可用支付宝)。教材价格表见附件10。

      三课程教学安排

1.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原则上本学期研究生课程采用常规教学模式,继续推进“互联网+”教学,鼓励教师采用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其中,采用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见面课(课堂讲授、互动研讨等)学时原则上不得少于该课程总学时的50%,过程考核占课程总成绩比例不低于40%。具体授课方式需在课程授课提纲中明确标注且上传系统。本学期起,如任课教师需要,可选择激活课程使用学习通APP。(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2.做好课程思政建设,每门课程的授课提纲中要明确课程蕴含的育人元素以及德育教学的切入点及其实施路径。任课教师于开学2周内完成教学大纲更新以及授课提纲上传任务,具体见附件6,学院做好存档工作。(培养管理——我的开课查询)

3.各类课程如教学班中有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到校上课的学生,相关学院须做好相应教学预案,保障暂未返校学生的正常教学学习。如出现任课教师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到校上课的情况,学院应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并通知到相关学生,报研究生院备案。

4.各学院应提前做好师生上课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对本学院教学运行状态进行检查。第1周课程原则上完全按照课表进行,研究生院将对各教学楼第1周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巡查,尚需调整的课程全部从第2周开始,调课申请单交培养办备案(见附件7),常规教学需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线上调停课系统待测试完成后使用)

四、实践教学安排

如有外出实践教学计划的课程,请有关老师及学院严格遵守相关防疫防控要求,除落实接待单位外,请任课老师提出申请并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向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相关材料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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