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的同学:
因各方面原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尚有部分项目没有办理结题手续。为方便各位同学,现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学校工作日的每周三13:30-16:00,每周五13:30-16:00继续办理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的结题事宜,请到综合楼1040办公室办理结题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一、结题项目:
1.2020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年度一般项目(附件2)
2.2021年“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培育项目(附件3)
二、结题条件
1.2020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年度一般项目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商大研〔2016〕171号)创新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作为合格验收的标准:
(1)一般项目至少在核心级别及以上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中文论文须见刊,英文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论文须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工商大学。项目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应标注“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成果字样。
(2)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在省级(含)以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中获得三等(含)以上奖励。
(3)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获准国家发明专利(须提供发明专利授权证书),且获准专利必须以我校为专利权人。
(4)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获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且获准软件登记必须以我校为权利人。
(5)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艺术类作品在省文化厅、省美协联合主办的全省年度美术大展(含)以上层次的会展中展出,或在省级(含)以上层次的比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
(6)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获准省级(含)以上创新项目或计划立项资助。
(7)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成果获国务院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及更高级别领导批阅或肯定性批示。
2.2021年“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培育项目
2021年报名参加竞赛,并提交竞赛作品,在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奖项,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提交的材料
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验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
2.提供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已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同时须在封面复印件上用铅笔注明发表人的姓名和专业。其中,中文论文须见刊,英文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相关竞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能证明项目研究完成情况的其他有关材料;
3.提供项目成果的电子文档(要求论文为word版本,并注明发表的刊物)或相关证书的电子版,并发送至邮箱ZJGSUYGB1040@163.com。
四、其他事宜
请办理结题的同学于4月29日前每周三13:30-16:00,每周五13:30-16:00,到下沙校区综合大楼1040办公室办理结题手续。
研工部将于2022年5月31日前通知财务处将已结题项目剩余60%的资助经费发放至项目负责人工商银行卡,项目承担人有义务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报告会上交流研究成果。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