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校级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6浏览次数:5353

全体研究生:

请于202112月10前完成项目结题并办理结题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一、结题项目:

1.2020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年度一般项目(附件2)

2.2021“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培育项目(附件3)

二、结题条件

1.2020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年度一般项目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商大研〔2016〕171号)创新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作为合格验收的标准:

(1)一般项目至少在核心级别及以上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中文论文须见刊,英文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论文须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工商大学。项目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应标注“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成果字样。

2)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在省级(含)以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中获得三等(含)以上奖励。

3)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获准国家发明专利须提供发明专利授权证书,且获准专利必须以我校为专利权人。

4)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获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且获准软件登记必须以我校为权利人。

5)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艺术类作品在省文化厅、省美协联合主办的全省年度美术大展(含)以上层次的会展中展出,或在省级(含)以上层次的比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

6)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获准省级(含)以上创新项目或计划立项资助。

7)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成果获国务院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及更高级别领导批阅或肯定性批示。 

2.2021“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培育项目

2021年报名参加竞赛,并提交竞赛作品,在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奖项,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提交的材料

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验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

2.提供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已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同时须在封面复印件上用铅笔注明发表人的姓名和专业其中,中文论文须见刊,英文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相关竞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能证明项目研究完成情况的其他有关材料;

3.提供项目成果的电子文档(要求论文为word版本,并注明发表的刊物)或相关证书的电子版,并发送至邮箱ZJGSUYGB1040@163.com

四、其他事宜

请办理结题的同学于121日至12月10期间内每周三13:30-16:00, 每周五13:30-16:00,到下沙校区综合大楼1040办公室办理结题手续。

研工部将于20221月30日前通知财务处将已结题项目剩余60%的资助经费发放至项目负责人工商银行卡,项目承担人有义务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报告会上交流研究成果。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2:2020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一般项目

附件3:2021年“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培育项目

附件4:最新学术论文期刊级别目录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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