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8502

  

学院、全体授课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防控办〔202112 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商大防控办〔20212号)的要求,为确保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1. 本学期96日(周一)起全校正式上课,2022110日(周一)起放寒假。本学期共18周,教学周16周,停课复习、考试2周。
  2.
中秋节:9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18日(周六)上班,补921日(周二)的课;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6日(周日)、109日(周六)上班,分别补920日(周一)和107日(周四)的课。元旦放假及调课根据国务院办公室厅公布的2021年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3.
公共教学楼教室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130,师生需保持教室清洁,课前开窗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本学期课堂教学仍实施错时上下课,每节课课堂教学时间为40分钟,且各教学楼分时下课,以减少师生大规模聚集。
上课时间表见附件1

二、教学运行工作安排

1.课表及点名册查询

研究生教学秘书进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检查预排课、排课确认是否完成(排课确认后老师才能看到排课的课表),最后检查选课处理是否完成(选课处理后学生才能看到个人课表,老师才能打印点名册),全部完成后请将专业课表、教师课表导出发给上课师生。(教师课表:排课管理——排课查询——教师课表导出)

2021级新生第一学期选修课原则上第6周开始上课(选修课的名单待学生个人学习计划提交审核通过后即可出现)。

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培养管理”→“我的开课查询”,选择学年和学期,可查看本人该学期的任课课表,也能自行下载研究生点名册;点击“排课课表”选择专业,可以查询到各个专业课表。

2.成绩录入

各学院教学秘书检查2020-2021(2)成绩录入情况(成绩管理——成绩入库),所有成绩必须在开学一周内完成(9月10日前),逾期系统关闭。各学院于9月30日前把2020-2021(2)成绩登记表及期末监考单交到培养办,监考费汇总电子表(模版见附件2)发送至培养办邮箱。

3.缓补考安排

公共英语课的补考安排表详见附件3,请教学秘书通知本学院相关学生按时参加补考。其他不及格课程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补考(考试安排——缓补考安排)并通知学生。(特别提醒:擅自缺考者不得补考,可申请重修。)补考成绩由任课老师录入(成绩管理——成绩补录)并打印补考成绩单交学院存档。如因疫情防控需要,个别研究生出现因无法补考继而无法选择重修而影响毕业进度的情况,请相关学院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以便合理协调。

4.选修课增退选及重修安排

开学两周内(96日至918日),研究生可以在线完成选修课的增退选及重修选课工作。

1)选修课增退选的操作步骤:凭账号登陆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我的课程”→“退换课”,将相应课程退选成功后,点击“课程搜索”,选择想要增选的课程,点击“选课”,并同步修改个人学习计划。请谨慎选择其他专业的学位课,学位课的及格线是70分。此外,要特别提醒各位学生仔细检查本人课表,若发现有课程冲突的,请及时告知本学院教学秘书,以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

2)重修选课的操作步骤:点击“我的课程”→“需要重修课程”,待自动跳出不及格课程后,选择合适的时间段,点击“选课”完成添加。本学期不开班的课程待开课学期进行重修选课。

3)学生要把“增退选”和“重修”的课程信息告知教学秘书,以便更新点名册,及时听课。

5.2021级个人学习计划制定

各学院务必于921日前完成导师学生双向选择,在系统中完成分配导师。2021级新生须在征求导师意见后于922--926日完成“个人学习计划”即网上第一轮选课(选修课),操作步骤详见附件4927日开启第二轮选课,学院针对学生少于6人的选修课要进行调整(新开专业选修课开课人数不少于4人),930日晚上21点选课结束,学生在网上递交确认,打印《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一式二份(导师签字),于109日前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交学院)。

特别提醒:

1)个人学习计划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制定依据,具体详见各学院培养方案。每个专业的学位课、必修课是必选的,选修课需要和导师商量后确定。

2)跨学科(跨一级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学术型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增选2门选修课;跨学科报考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增选1门选修课(“跨专业情况”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在学生选课前操作完成,并于109日前将学院盖章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授予学位的条件: 1.学位课成绩须达到或超过70分; 2.博士研究生毕业要获得相应学位,要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见博士授位细则,硕士研究生是否要发表论文详见各学院相关规定。

4)《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凡课程考试或考查不及格者(含学位课成绩不到70分者),在下学期开学初补考,补考不及格需重修;擅自缺考者,不得补考,可申请重修。

5)研究生在校期间需遵守《浙江工商大学考场纪律规定》,违反考场纪律者,该课程成绩计为零分,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予以重修机会。所选课程未办理退选手续,又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作零分处理,不得补考。

6)新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个人学习计划,需经学院审核通过。第二学期起开学两周内经导师同意可办理选修课增退选手续,且可以跨专业选课(若选修其他专业的学位课,按学位课70分及格线标准执行)。为优化毕业课程审核环节,所有选修课增退选,学生需要同步修改个人学习计划。

6.英语免修条件与申报

1)硕士研究生申请免修英语课的条件:

①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英语(一)单科成绩76分以上(含 76 分);     或英语(二)单科成绩 83 分以上(含 83 分);

②雅思6.5分以上(含6.5分)

③新托福90分以上(含90分);

④全国英语专业8级考试通过者。

近两年内具有以上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免修硕士研究生英语课,在开学两周内(917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操作。

操作步骤:点击“我的课程”——先将英语(一)或英语(专硕)“退换课”,退课成功后——点击“外语免修”,填写*项,点击“选择课程”:将计划内的英语(一)和英语(二)或英语(专硕)添加到免修课程中-----提交申请即可(注:只修《英语(一)》只需添加《英语(一)》)。等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后。英语免修申请成功,成绩计75分。

 (2)博士研究生申请英语课免听不免考的条件:

①近4年全国英语专业8级考试通过者;

②近4年通过雅思考试6.5分以上者(含6.5分);

③近4年通过托福考试90分以上者(含90分);

④持有在英语国家获得的硕士学位者;

⑤近3年在英语国家访学一年以上者。

凡符合以上情况之一的博士生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请免听不免考的资格。930日上交英语免修申请表格(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培养办。

3)自2021级起,英语以期末实际成绩作为学分获得判定依据。如任一学期不及格,则需参加补考。

7.开学其他事项:

1)硕士、博士都需在开学两周内(917日前)填写《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学籍表》,由各班班长收齐后交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原件各两份)。表格请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下载中心→培养过程→下载博士、硕士表格)。

2)教材领取:2021级各班班长于95日(9001500,中午不休)到下沙B教学楼地下车库“三通书店供应商”处领取英语教材,有些专硕培养方案中只上英语(一),只需买英语(上)。因尚在疫情防控时期,为避免多人接触,每个班限2人领取(佩戴口罩,自带水笔,排队人员前后间隔保持1米,领取后尽快离开)。班长预先将教材费用收齐,领取教材时将费用交给书商(可用支付宝)。教材价格表见附件8

 

三、课程教学安排

1.各类课程如教学班中有因为疫情原因无法返校上课的学生,相关学院须做好相应教学预备方案,保障未返校学生的正常教学学习。如出现任课教师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到校上课的情况,学院应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并通知到相关学生,报研究生院备案。

因疫情不能及时返校或需要隔离的学生,任课教师应予以重点关注,加强学业指导,保证教学质量,且学生所缺课时不计入缺课统计。其中,针对教室授课的理论课程,任课教师在进行线下授课的同时需利用教室提供的设备进行在线直播(直播流程详见附件7),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在线学习。

2.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原则上本学期研究生课程采用常规教学模式,继续推进“互联网+”教学,鼓励教师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其中,采用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见面课(课堂讲授、互动研讨等)学时原则上不得少于该课程总学时的50%,过程考核占课程总成绩比例不低于40%。具体授课方式需在课程授课提纲中明确标注且上传系统。

3.做好备课准备。为了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每门课程的授课提纲中要明确课程蕴含的育人元素以及课程思政教学的切入点及其实施路径,每门课程至少有一个相关思政案例。授课提纲中的考试方式、考核成绩等应与已审核备案的教学大纲相符合。本学期按照新修订的授课提纲执行,请各学院将授课提纲汇总存档,具体见附件5

4.各学院应提前做好师生上课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对本学院教学运行状态进行检查。第1周课程原则上完全按照课表进行,研究生院将对各教学楼第1周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巡查,尚需调整的课程全部从第2周开始,并在研究生培养系统中进行调整。为规范课堂教学秩序,请各学院提前2天上交调课申请单(详见附件6,并附教务系统审批单),常规教学需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


四、实践教学安排
  
尽量减少因实习实践产生的人员聚集和流动。如果有必要开展的研究生校外实践实习课程,需在符合所在地防疫要求的前提下,请任课老师经学院审批开展实践,并向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研究生院备案。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相关材料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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