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送审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7浏览次数:1562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2021年春季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安排,为了保证毕业和学位申请工作如期完成,现对2021年春季毕业研究生论文匿名送审、答辩阶段具体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学院切实按照下列进程执行。

 

一、202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答辩阶段时间安排如下:

注意:以上时间均为最后期限,请各学院及导师、研究生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酌情调整相关时间并另行通知。


二、匿名送审

   论文匿名送审的要求、评阅结果的处理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浙商大研[2019]10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博士论文送三位校外专家评阅专家来自不同单位),全部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硕士论文送两位校外专家评阅(专家来自不同单位),按当季申请学位人数不超过30%的比例由研究生院送审,其余由培养学院送审。 

                                   

三、送审论文材料要求

(一)上传的送审论文包括以下三大部分:

1.论文封面。匿名格式封面。学科专业代码详见研究生院官网-

学位与学科建设-学科概况(http://yjs.zjgsu.edu.cn/List.asp?nid=41)

2.论文目录及摘要;

3.论文主体部分。主体部分须删去以下内容:“独创性声明及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致谢”、“后记”、页眉、页脚等。文字撰写要求及格式规范参见《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

(二)博士生须同时上传自评报告(匿名版)。

(三)论文评阅采用“双盲”办法,要求所提供的论文及自评报告不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它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送审论文中不出现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通过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的研究生方具有论文答辩资格。各学位点在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之前,须在研究生教学系统中完成评阅结果的判定,并在教学系统中安排答辩,包括答辩日期、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符合《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

 3.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论文答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毕业名单及学位分委员会授予学位决议、拟授予学位名单在教学系统中上报,并于2020年12月27日前报送毕业和授位名单(在教学系统中下载)纸质版至学位办,逾期未送达或送达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学位申请将延后一期受理。

4.学位申请人的论文终稿在答辩通过后在教学系统中上传,并报送论文纸质版一式1份,由研究生秘书收齐后于2021年1月15日前统一交学位办,同时发送论文电子版。各学院在教学系统中下载本季度毕业生的学位论文(含PDF版和word版),并自行保存好。


五、其他

1.“内部”学位论文申请:学位申请人应在答辩前向学院提交申请,导师审核同意并签字,待答辩通过后由培养学院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学院同时报送《申请“内部”学位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逾期将不予受理。

“内部”论文封面标注“内部★  年”字样,并将《审批表》附在论文(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最后一页。

(上述审批表和汇总表请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详见网址:http://yjs.zjgsu.edu.cn/show.asp?cid=3019下载)

2.2021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报送:学院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送《浙江工商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及《汇总表》纸质版(学院盖章,领导签字),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在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符合《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相关条件。

(上述申报表和汇总表请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详见网址:http://yjs.zjgsu.edu.cn/show.asp?cid=1278)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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