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校级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浏览次数:4371

全体研究生:

请于20191231日前完成项目结题并办理结题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一、结题项目:

1.2018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年度科研项目(附件2)

2.2019年“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培育项目(附件3)

二、结题条件

1.2018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年度科研项目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商大研〔2010152号)创新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作为合格验收的标准:

(1)重点项目须至少在学校认可的核心以上期刊发表二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一般项目至少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论文须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项目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应标注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成果字样。

(2)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在省级(含)以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中获得三等(含)以上奖励。

(3)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获准国家发明专利,且获准专利必须以我校为专利权人。

(4)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获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且获准软件登记必须以我校为权利人。

(5)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艺术类作品在省文化厅、省美协联合主办的全省年度美术大展(含)以上层次的会展中展出,或在省级(含)以上层次的比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

(6)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获准省级(含)以上创新项目或计划立项资助。

(7)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成果获国务院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及更高级别领导批阅或肯定性批示。

2.2019年“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培育项目

2019年报名参加竞赛,并提交竞赛作品,在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奖项,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提交的材料

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验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

2.提供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已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同时须在封面复印件上用铅笔注明发表人的姓名和专业);并提供能证明项目研究完成情况的其他有关材料;

3.提供项目成果(论文)的电子文档(要求word版本,并注明发表的刊物)。

四、其他事宜

请办理结题的同学于即日起至1231日期间内每周一13:30-16:00, 每周三13:30-16:00,到下沙校区综合大楼1040办公室办理结题手续。

研究生院将于2020115日左右通知财务处将已结题项目剩余60%的资助经费发放至项目负责人工商银行卡,项目承担人有义务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报告会上交流研究成果。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2:2018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年度科研项目

附件3:2019年”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培育项目


党委研工部

2019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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