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商大研〔2018〕317号)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一条,经研究生院审核,现将拟退学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10月17日15:00前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 系 人:毛露蓉
联系电话:28877043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2日
各培养学院: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商大研〔2018〕317号)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一条,经研究生院审核,现将拟退学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10月17日15:00前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 系 人:毛露蓉
联系电话:28877043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