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2019年夏季毕业研究生:
根据本学期学校教学计划安排,为了保证毕业和学位申请工作如期完成,现对2019年夏季毕业研究生论文匿名送审、答辩阶段具体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学院切实按照下列进程执行。
一、2019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答辩阶段时间安排如下:
内容 |
论文各环节最后完成时间 |
预答辩 |
2019年4月11日前,完成论文查重、学院组织预答辩;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预答辩结果备案 |
提交送审论文 |
2019年4月18日前完成送审硕士/博士论文上传工作 |
匿名送审 |
2019年4月25日前组织送审论文形式审核、论文送审,2019年5月20日前返回匿名送审论文评阅书。 |
答辩 |
2019年6月4日前 |
材料报送 | 2019年6月11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答辩结果录入及判定并上报拟毕业及授位名单 |
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 2019年6月18日左右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授位名单 |
二、匿名送审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浙商大研[2018]196号)的要求,学位论文评阅成绩采用等级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来确定。其中,博士论文送三位专家评阅,全部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硕士论文送两位专家评阅,按当季申请学位人数不超过30%的比例由研究生院送审,其余由培养学院送审。
三、送审论文材料要求
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4月18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格式为PDF,不能出现导师和作者姓名),博士生同时上传自评报告(匿名)。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通过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的研究生方具有论文答辩资格。各学位点在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之前,须在研究生系统中完成评阅结果的判定,并在系统中安排答辩,包括答辩日期、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符合《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
3.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论文答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毕业名单及分委员会授予学位决议、拟授学位名单在研究生系统中上报,并于2019年6月11日前报送毕业和授位名单(由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纸质版至学位办,逾期未送达或送达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学位申请将延后一期受理。
4.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终稿在答辩通过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并报送论文纸质版一式3份,由研究生秘书收齐后于2019年6月25日前统一交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