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与统计2018年度研究生发表论文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3浏览次数:9122

各培养学院、相关研究生:

现启动2018年度研究生发表论文情况申报与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对象:在校生和2018届毕业研究生。 

2.统计要求:发表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只填报研究生以浙江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在学校认定的期刊(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7版)》里所列期刊),以及被EISCISSCIA&HCI等收录的期刊,且字数要求在4000(理工类3000字)字以上。满足以下情况之一者即可申报:

1)研究生独立发表或排名第一;

2)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第一导师);

3)研究生为通讯作者(期刊正文或检索证明里含通讯作者姓名)。

3.期刊级别。

1)在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7版)》中验证;

2)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须被EISCISSCIA&HCI收录,且须提供相应检索证明(SCI检索证明须注明分区情况)和全文复印件方可申报

3)是否属于TOP期刊,SCISSCI的分区情况请学院经办人员在www.fenqubiao.com进行验证。

4.报送要求。

研究生申报论文发表情况时应向培养学院提交原件以及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期刊号、论文的目录和全文复印件(复印件的封面上须注明申报人的姓名)。论文原件经培养学院核对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根据统计表中论文登记的先后顺序整理后(即论文复印件的排列顺序应与统计表中的排序相一致),统一送交研究生院。

请申报人员务必严格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请各培养学院按要求严格审核,最后由研究生辅导员和学院领导在汇总表上签名。

5.其他注意事项。

(1若第一作者为导师,须为第一导师。

2)须注明SCISSCI分区情况,发表外文期刊须含检索证明,否则无效。

(3)若学生本人是通讯作者,则期刊正文里或检索证明里含通讯作者姓名。

 请各培养学院尽快通知相关研究生填报发表论文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统计表,各学院于201812101500前将《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期刊号、论文的目录和全文复印件、外文期刊须提供检索证明,报研究生院1040办公室,《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邮件至nennyseo@163.com。联系人:徐心楚。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7版)

附件2: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123

版权所有©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E-mail:yjsy@zjsu.edu.cn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