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相关研究生:
现启动2017年度研究生发表论文情况申报与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对象。2018届毕业生在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发表的论文;2017届毕业生在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发表的论文。
2.统计要求。只填报研究生以浙江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在学校认定的期刊(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7版)》里所列期刊),以及被EI、SCI、SSCI、A&HCI等收录的期刊,且字数要求在4000(理工类3000字)字以上。满足以下情况之一者即可申报:
(1)研究生独立发表或排名第一;
(2)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3)研究生为通讯作者。
3.期刊级别。
(1)在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7版)》中验证;
(2)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须被EI、SCI、SSCI、A&HCI收录,且须提供相应检索证明(SCI检索证明须注明分区情况)和全文复印件方可申报,填报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期刊检索或会议检索”。
(3)是否属于TOP期刊,SCI、SSCI的分区情况请学院经办人员在www.fenqubiao.com进行验证。
4.报送要求。研究生申报论文发表情况时应向培养学院提交原件以及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期刊号、论文的目录和全文复印件(复印件的封面上须注明申报人的姓名)。论文原件经培养学院核对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根据统计表中论文登记的先后顺序整理后(即论文复印件的排列顺序应与统计表中的排序相一致),统一送交研究生院。请申报人员务必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请各培养学院按要求严格审核,最后由研究生辅导员和学院领导在汇总表上签名。
5.研究生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号务必填写准确,申报人姓名与银行卡的开户人务必一致(开户行可为外地)。
6.因2015级研究生在2017年9月1日前发表的论文已经纳入综合测评奖励并获得学业奖学金,故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7.因2016级、2017级研究生实施综合测评奖励并获得学业奖学金,故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请各培养学院尽快通知相关研究生填报发表论文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统计表,各学院于2017年12月22日15:00前将《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期刊号、论文的目录和全文复印件报研究生院1040办公室,《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邮件至nennyseo@qq.com。联系人:徐心楚。
研究生院
20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