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7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动态上岗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0浏览次数:23434


各相关学院、全体博士生导师:

根据浙商大研〔2013〕275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经研究,从2017年1月1日起启动该项工作。

1. 2017年1月20日前,本人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动态考核登记表》,报博士点所在一级学科(食品科学按二级学科)(以下同)的学位委员会。

2. 2017年3月底前,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委员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相关人员是否满足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上岗基本条件。

1)近五年来的学术成果及科研奖励的统计时段为: 2012.1.1—2016.12.31

2)近四年来主持或正在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承担的项目总经费的统计时段为: 2013.1.1——2016.12.31

3)上述科研成果统计以学校科学研究年报为准。

因学校发展需要,在2013.1—2016.12除上述文件规定精神以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符合上岗条件:

1)主持或正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作为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科研奖励。

3)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

对符合上岗条件者提出推荐意见,报学校研究生院。

3. 2017年4月底前,研究生院对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委员会推荐的相关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和整理。

4. 2017年5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名单。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动态考核登记表(见下方附件下载)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动态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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