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4级和2015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的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2015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发放
2015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2015级博士研究生,不分等级,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年,奖励比例100%。奖学金由研究生院根据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情况进行审核与发放。
二、2015年博士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
(一)奖励对象、等级、标准和评奖学年
奖励对象 | 奖励等级 | 奖励标准 | 比例 |
2014级博士研究生 | 一等 | 18000元/年 | 20% |
二等 | 14000元/年 | 30% | |
三等 | 10000元/年 | 50% |
2015年在校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奖学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二)申请条件
凡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研究生(除休学研究生外)均可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评审组织和程序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成立2015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导师代表组成,开展2015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四)评奖规则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依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15年博士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本次评审工作。
(五)其他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2014级博士研究生,在11月5日10:00前将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的《2015年博士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登记表》一式二份(电子版发送至jiongqi@163.com)以及相应的申报材料在提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综合大楼1040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