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大班上课教授申请配备助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4浏览次数:3591

关于给大班上课教授申请配备助教的通知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教改实际,学校决定设立课程助教岗位,为大班上课教授配备研究生助教,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配备助教岗位课程的条件
   
(一)本科课程:
    1
、主讲教师具有教授职称并独立授课;
    2
、本学期内担任两个教学班的教学任务(课堂规模原则上本科均在50人以上);
    3
、课程性质为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或通识课。
   
(二)研究生课程:
    1
主讲教师具有正高职称并具有丰富的研究生课程授课经验;
    2
原则上课堂规模在20人以上;
    3
课程性质为专业课或专业选修课,一级学科核心课优先。
   
二、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且无不及格课程;2、工作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交流沟通、并曾经修读过主讲教师所授课程的在校研究生。
   
三、 助教岗位的工作职责
    1
、协助批改作业: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帮助主讲教师批改作业,并及时向教师反馈作业情况;
    2
、点名签到、记录学生平时成绩、作业成绩;
    3
、协助教师为学生答疑,实验课程材料准备、协助指导实验课程和批改实验报告等教学辅助工作;
    4
、网络课程(BB平台维护)资料上传及维护的相关工作;
    5
、协助教师指导课外阅读,助教根据承担课程的性质、学分,按照主讲教师的要求指导学生进行相关课程的课外阅读;
    6
、对于有习题课教学的课程,根据授课提纲的安排,协助教师进行习题课教学;
    7
、考前协助教师对学生进行辅导;
    8
、在互动型课堂或大班上课小班讨论的教学模式下,协助主讲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讨论;
    9
、参与教师有关教学改革项目等;
    10
、助教每月工作时间不应少于40小时。
   
四、助教岗位的考核及津贴
    1
、任课教师应根据助教工作内容,严格要求助教,加强指导、督促与检查;
    2
、学期末对助教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包括助教自评、主讲教师考评);
    3
、助教津贴采用按月支付的方式,助教津贴来源为学校研究生勤工助学资金;
    4
、对工作时间少于40小时的助教酌减月岗位津贴;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责任心不强的助教应及时终止其助教工作;助教造成的教学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的由研究生院进行调查处理,主讲教师指导失职的也应承担责任。
   
五、助教选拔程序与聘期
    1
、每学期按照大班上课、小班讨论的教师数,确定助教的数量;
    2
、采取主讲教师推荐和研究生自愿报名相结合;
    3
、主讲教师所在学院应成立助教遴选小组,根据报名条件选拔合适的研究生上岗,选拔结果应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4
、助教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
   
符合以上条件的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可以填写申请表向学院申报,学院评审公示后,本科课程报教务处,研究生课程报研究生培养办,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审批。
   
报名截止时间327日。

附:助教岗位申请表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15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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