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9浏览次数:4381

 

各学院:

为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现开展我校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奖的评选对象是毕业班研究生,名额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10%,不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参加“优秀研究生”奖的评选。

2.凡在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参加此次评选: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②学位课和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③无故旷课者。

3.MBA学院和法硕中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开展本单位研究生的荣誉评选工作;其他20156月毕业的2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研究生”荣誉的评选,由所在培养学院另行组织评定。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优秀研究生”奖同年度可兼评,但奖金不兼得。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

按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位课、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能按计划完成毕业论文。

2.科研成果突出

科研工作勇于开拓创新,表现出较强的研究能力,在校期间取得优异的科研成绩。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请各学院成立评选小组,制定本学院的评审办法并向研究生公布。在进行评选时,务必全面掌握条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在评审完成后,须对名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参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其中学院在向研工部报送材料前,《优秀研究生评审表》中填写的相关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须由导师和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中“下载中心-学生管理”一栏下载。

请各学院在201515日前将优秀研究生汇总表(含电子版)优秀研究生评审表(含电子版)相关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研究生院104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iongqi@163.com

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汇总表(样表)

2014年度各学院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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