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7浏览次数:161077


 

各博士生培养学院:

根据浙商大研[2013]27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增列名额及申报原则

     1.增列博导限额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4人,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4人,统计学一级学科4人,食品科学3人。各相关学科点实行限额推荐,推荐人数不超过增列限额。

2.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申报,即食品科学专业按二级学科申报,其余专业按一级学科申报。

3.不受理跨一级学科申报,不受理非本校教师申报。

二、具体工作安排:

1. 个人申请。 1025日前,申报者本人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研(2013275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及附表,并向相应学科点学位委员会提供如下材料(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统计学的申报者材料提交给相关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学位)委员会,食品科学学科的申报者材料提交给学院学位委员会):

120091月-20146月,申报者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获奖项目清单或奖励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20091月-20146月,申报者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或学校认定的国内一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清单或论文原件和复印件;

320111月-20146月,申报者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批文或合同的清单或原件和复印件;

420111月-20146月,申报者主持的各类项目经费到款证明等相关材料(横向项目只认可经费进入浙江工商大学的项目)。

说明:申报者2013年之前的成果,如果已经通过校科研处科研统计审核的,可提供由科研处认定的清单,不需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20141月之后的相关成果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年新调入教师,在我校科技处科研成果统计中如无记录,也需提供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

    2. 网上公示。20141027日-114日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在申报者所在学院网上公示。

   3. 审查推荐。2014116日-1115日,各相关学科点学位委员会根据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负责核实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对其学术水平及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进行全面评议,经学科点学位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表决,提出推荐(或不推荐)意见。将同意推荐者的《申请表》和《附表》的电子文档、《申请表》和《附表》的纸质文档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导师增列汇总表》各一份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获准推荐的申报者须提交3篇最具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一式5份,供校外专家评议使用。

   4. 学校复核。20141116日-23日,研究生院对获得推荐的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整理。

   5. 校外专家评议。20141124日-1223日,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信评议。

   6.学校确定公示。20151月上旬,学校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最终确定2014年度增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研究生院

                                    2014年10月16

2014博导增列申请表

2014博导增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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