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4年硕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9浏览次数:19508

根据“浙商大研(2013)号”2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从2014年3月19日起启动2014年硕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

12014年3月19日-3月31日,新增导师本人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提交给所在硕士点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22014年4月1日-4月15日各硕士点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根据学校科研年报对相关人员2012-2013年期间的主要科研工作成绩进行审核:⑴ 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5岁以下的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⑵近两年作为主持人获得的校外科研总经费,文科类指导教师在2万元以上,理工类指导教师在5万元以上;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一级以上学术期刊上(或学校认定的级别等同一级的国外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正式出版的专著中执笔撰写10万字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作为第二完成人获得过二等奖以上,或作为第三完成人获得过一等奖)奖励。

32014年4月17日前各硕士点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指导教师经无记名投票表决,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将同意推荐者的纸质《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导师增列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32014418527,研究生院复审。研究生院对各学院学位委员会推荐的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研究生院汇总和整理各硕士点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提交的相关材料。

4、2014年6月,学校学位委员会最终确认2014年度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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