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4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申请延期住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7浏览次数:2960

各二级学院、各位2011级毕业研究生:

2014年春季毕业研究生毕业在即,毕业研究生应于2014117日前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间。考虑到部分研究生的特殊情况,经学校讨论决定,允许部分毕业研究生申请办理延期住宿手续。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程序:延期住宿须由毕业生本人申请。申请人阅读《关于办理2014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申请延期住宿的通知》并签名,同时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11级毕业研究生延期住宿申请表》(表格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专区学生管理”处),下沙校区的研究生递交至1号综合楼(即校医院所在楼)401室,教工路校区的研究生递交至东院2号行政楼305室。

2.申请时间:申请延期住宿办理日期为201412——2014117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办理时间:下沙校区上午8:05-11:00、下午1:10-4:00,教工路校区上午8:00-11:45、下午2:00-4:45;延期住宿期限最长为四个月,即2014118日——2014517

3.住宿费用:学校根据研究生申请延期住宿时间收取延期住宿费和水电费。住宿费按照每一床位每月壹佰贰拾元结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结算。申请人在延期住宿时间内的住宿费须一次性缴清,水电费按实每月结算一次。

4.住宿安排:申请延期住宿的研究生须服从公寓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集中住宿。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入住调整后的寝室,住宿期间,申请人须遵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延期住宿结束后,请申请人按时办理退宿手续。

                                            宿管中心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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