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位2011级毕业研究生:
2014年春季毕业研究生毕业在即,毕业研究生应于2014年1月17日前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间。考虑到部分研究生的特殊情况,经学校讨论决定,允许部分毕业研究生申请办理延期住宿手续。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程序:延期住宿须由毕业生本人申请。申请人阅读《关于办理2014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申请延期住宿的通知》并签名,同时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11级毕业研究生延期住宿申请表》(表格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专区—学生管理”处),下沙校区的研究生递交至1号综合楼(即校医院所在楼)401室,教工路校区的研究生递交至东院2号行政楼305室。
2.申请时间:申请延期住宿办理日期为
3.住宿费用:学校根据研究生申请延期住宿时间收取延期住宿费和水电费。住宿费按照每一床位每月壹佰贰拾元结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结算。申请人在延期住宿时间内的住宿费须一次性缴清,水电费按实每月结算一次。
4.住宿安排:申请延期住宿的研究生须服从公寓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集中住宿。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入住调整后的寝室,住宿期间,申请人须遵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延期住宿结束后,请申请人按时办理退宿手续。
宿管中心 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