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2浏览次数:1607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最基本的要求。教育部上半年联合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提出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中又专门作了要求。

在全体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和各级领导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研究生均能自觉遵循浙江工商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历年来,在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撰写和发表过程中未出现明显的有违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现在是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时期,也是毕业班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的关键时期。要求各学院借此机会,在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中开展一次学术道德和规范的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不限,活动重点是“学术(学位)论文的规范性”。特别强调,研究生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学位论文都将长期公开挂网,若出现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明显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即使获得学位文凭,一经查实,学位证书也会被收回,学位被取消。希望研究生在平时(如撰写课堂小论文、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组会讨论报告等环节)就养成良好学术交流习惯;毕业班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更要克服麻痹思想,导师要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共同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自觉维护自己、导师和学校的学术声誉。

                                研究生部

                        0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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