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参评“汪贤进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5浏览次数:487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汪贤进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研究生“汪贤进奖学金”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评选范围和奖励额度

“汪贤进奖学金”面向我校全日制学生设立。其中有关研究生的奖励名额及奖金如下:

奖励硕士研究生奖6名,奖金2000元每人;奖励博士研究生4名,奖金3000元每人;

二、研究生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奖周期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2.硕士研究生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主持或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在国内二级(含)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取得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

3.博士研究生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在国内一级(含)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取得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

4硕士博士研究生评奖期内的学位课、必修课、英语成绩应达到相应学位授予要求。

5.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专项奖学金的评定,采取学生自愿申报制度,根据各专项奖学金设置的条件及自身条件在已公布的专项奖学金的奖项中自愿申请参加其中一项的评比,不得重复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同一年度内不能申报专项奖学金。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可分别推荐12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加复审。

2.研究生部按照学校评审要求,组织复审,提出推荐名单,报汪贤进奖学基金管理和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

3.专项奖学金审批表、评审汇总表请在附件下载。

请各学院在471000前将上述表格及相应的参评支撑材料、含补考记录一栏的成绩单(在培养系统打印时选择存档打印)交研究生部1040办公室,同时须报送电子稿(含专项奖学金审批表和汇总表)。

 

汪贤进奖学金评审办法.doc

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doc

汪贤进奖学金评审汇总表.xls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doc

                      研究生部

                    20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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