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7浏览次数:4157

各相关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教电传〔201312号文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1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为保证我校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质量,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决定,要求各学院从校“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中评选出推荐人选,具体评选条件为:在我校读研期间须获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金家麟奖学金、贝因美奖学金、汪贤进奖学金、纪中奖学金、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2次(项)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名额分配。各学院依据研工部按毕业生人数一定比例下达的名额开展本学院的评选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2.材料报送。各学院完成评选工作后,请于3615:00前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学院汇总表)”(见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此表须一式二份,见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研工部104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iongqi@163.com

特别提示:在打印《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时须严格按照附件样式用A470g以上纸张按附件样式正反面、一式2份自行印制。

附件1:各学院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学院汇总表).doc

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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